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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农产品市场调控亟待深化认识和创新方法

网友投稿  2013-05-31  互联网

 

  近些年来的实践一再表明,要促进农业生产稳定发展,确保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最根本的就是必须调动好、保护好和发挥好农民的生产积极性,而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要实现这一目标,在政策基点上就必须立足于生产与市场两个“轮子”一起转,依靠市场自我调节和政府调控“两只手”,让农民种粮务农能够获得合理收益。农产品市场调控应由事后调控向做好事前预案迈进,调控品种由粮食向果蔬扩大,调控重点由总量平衡向结构平衡延伸,调控基点由价格过快上涨向兼顾价格过度下跌转变,把我国农产品市场调控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农产品市场调控工作,近年来在价格、税收、储备和进出口等方面出台的一系列政策措施,对于促进我国农产品市场稳定运行、生产健康发展和保障有效供给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少数地区个别农产品价格大起大落波及全国的现象仍时有发生,农民“卖菜难”和市民“买菜贵”现象依然形成鲜明对比,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影响很大。这表明农产品市场问题远未得到根本解决。2013年中央1号文件明确提出要完善农产品市场调控,这是中央基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新情况和解决“三农”问题新要求作出的战略决策,必须科学把握农产品市场调控的阶段性特征,厘清事关调控目标及手段机制化建设的基本认识问题,勇于在调控政策设计上迈出崭新步伐。

  一、我国农产品市场调控正处在一个关键时期

  我国是个农业生产和消费大国,经过几代中国人孜孜不倦、梦寐以求地不懈奋斗,终于在上世纪90年代实现了重要农产品由长期短缺向供求大体平衡、丰年有余的历史性跨越,并为此汇集了政策、科技、投入、人才等多方面的优势资源。随着农业生产的不断发展和农业市场化改革的不断深入,农产品市场波动问题逐渐浮出水面,在注重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的同时,针对市场缺陷而采取的农产品市场调控被提上议事日程,以重要农产品最低收购价、临时收储及生猪市场价格调控预案为代表的农产品市场调控政策陆续出台。必须首先看到,我国在实践中探索建立的这些调控办法,对于促进农业生产稳定发展、市场平稳运行,特别是在2007年前后那一轮全球粮食价格暴涨以及2008年底金融危机时全球农产品价格暴跌中得以“独善其身”,都发挥了至关重要的决定性作用。可是,农产品市场并没有就此平静下来,棉花、糖料价格忽高忽低,“蒜你狠”、“姜你军”、“豆你玩”等相继来袭,按下葫芦浮起瓢,过山车式的农产品价格让管理者心急、生产者心虚、消费者心焦,这表明农产品市场调控水平还需要提高,驾驭市场经济的能力还需要增强。

  近些年来的实践一再表明,要促进农业生产稳定发展,确保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最根本的就是必须调动好、保护好和发挥好农民的生产积极性,而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要实现这一目标,在政策基点上就必须立足于生产与市场两个“轮子”一起转,依靠市场自我调节和政府调控“两只手”,让农民种粮务农能够获得合理收益。这不仅需要国家加大农业补贴力度,而且离不开价格对农业生产和农民增收的激励作用。粮食生产打破丰歉波动的传统周期,2012年实现连续9年增产、连续6年超万亿斤,则是生产促进与市场调控政策有机结合、相得益彰的历史性成就。但是,从我国农产品市场调控的实际情况看,大多是市场中出现了什么问题再去研究什么问题、哪个品种出现了问题就研究哪个品种,在这一背景下形成的政策体系缺乏整体性、前瞻性和内在有机联系,这也是近年来农产品市场波动不断的深层次原因。因此,必须抓住“三农”事业发展大好形势,着眼于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国农业发展总体目标及农业内部结构优化,加强农产品市场调控政策的顶层设计。

  不止于此,农产品市场调控水平对整个国民经济通胀预期影响也越来越大。农产品市场一头连着农民收入,一头连着市民生计,可以说是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一块“跷跷板”。近几年,关于农产品价格影响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多一些、还是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影响农产品价格多一些的争论不绝于耳。我国作为发展中国家,居民消费恩格尔系数较高,因而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中食品价格的权重高,一旦农产品价格涨幅大,就直接表现为居民消费价格指数的提高,这很容易让人们理解为农产品涨价是通货膨胀的直接推手。尽管很多研究已经表明,农产品涨价只是通货膨胀的一种表现而非原因,但不管怎么说,完善农产品市场调控,减少农产品市场剧烈波动,对于支撑整个国民经济健康发展、管理好通货膨胀预期的意义是不言而喻的。

  同时,我们必须看到,世界上一些国家农业发展和农产品市场调控的历史进程和实践探索,既昭示着我国农产品市场调控目前正处在一个关键节点上,也为我们深化认识和创新方法提供了很多有益启示。随着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发展、工业化和城镇化快速推进,不少发达国家都经历过农产品供给由短缺向过剩、农产品市场由剧烈波动向平稳运行的历史阶段。美国、欧洲和日本、韩国先后在上世纪30年代、60年代、80年代遭遇了农产品特别是鲜活农产品市场剧烈波动引发的一系列社会问题,进而迫使他们进行系统设计和政策创新,在农产品市场调控机制和法制建设上迈出了历史性步伐,并成为这些年来稳定农产品市场经久不衰的利器。但是,在这个大背景下,我国很多鲜活农产品在缺乏市场调控的情况下“裸生产”,根本谈不上与全球农产品同台竞争。因此,牢牢把握我国促进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的重要时点,在战略层面深化对农产品市场调控的认识,大胆创产品市场调控办法,对于发展现代农业、健全重要农产品供给保障机制、促进整个国民经济健康发展都是一项紧迫而重要的任务。

  二、我国农产品市场调控应厘清的几个认识问题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健全及农业市场化水平的不断提高,农产品市场通过市场机制自我调节和修复波动的能力也在不断增强,但同时市场缺陷也逐步显现出来,反而更强化了对农产品市场调控的需求。可以说,在这些年的实践中,我们积累了很多农产品市场调控的经验,当然也有不少教训。但总体上讲,到目前为止,除了制定了较为完备的重要农产品最低收购价政策执行预案并探索临时收储制度以外,对多数农产品特别是鲜活农产品的市场调控还基本处在空白阶段。农产品市场调控的时机、节奏、重点和力度等一系列问题还需要进一步系统研究和梳理,调控政策设计及实施层面的科学性和有效性还比较差,因而还不可能完全摆脱事后调控、被动调控、调控过度或调控缺位等尴尬境地。从根本上讲,这主要是我们在农产品市场运行及调控方面,还存在不少似是而非的模糊认识。

  首先,农产品价格总体趋涨正常吗?

  从世界范围看,一个国家的工业化和城市化,特别是工业化和城市化加速时期,往往会伴随着农产品价格明显上涨的过程。由于新全球化催生了发达国家产业资本向发展中国家转移,使发展中国家获得了前所未有的工业化动力,促使发展中国家工业化速度和人均收入水平提升速度加快,导致发展中国家的各种大宗产品消费规模不断扩大。目前,我国的工业化还处在中期阶段,完成工业化还需要若干年的时间,而且在同步推进城镇化。我国的人口高峰是在2030年,也就是说未来近20年,人口还会继续增长,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中,人均收入水平也会继续显著提升,需求因素当然会继续刚性增长。同时,耕地、水资源的稀缺性将进一步显现,人口红利也在逐步弱化,这必然会推高农业生产成本,从而对农产品价格走势形成硬支撑。因此,从长期趋势看,农产品价格总体上涨是必然的、正常的。

  其次,是不是农产品价格波动就要调控?

  农业生产最大的特点是自然再生产与经济再生产相互交织的过程,这决定了农产品供求关系及市场表现必然受到季节、气候、周期等多重因素的影响。但现在也有一种倾向,试图忽视农产品的这种特殊性,对农产品市场调控提出了近乎苛刻的要求与期待,甚至希望能够调控“完美”到“静如止水”的程度,这必然影响到调控目标及政策设计本身,进而对市场正常运行和发挥市场自我调节功能带来负面影响。据有关机构测算,我国猪肉、鸡蛋价格波动的72.5%、52.2%来自周期性因素,而蔬菜、水果价格波动的58.6%、56.8%则来自季节因素。而要减少这些波动,就必须依靠农业生产条件改善、贮藏保鲜设施技术提高、流通模式改进等措施,促进均衡上市,但这些问题涉及到整个社会经济实力增强、科技进步等多个方面,这必然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因此,现阶段的农产品市场调控必然是“有限的”,而不是遇有波动就“出手”,那样必然走入“全能政府”、干扰市场正常运行的死胡同。

  第三,我国农产品价格水平是高还是低?

  评价我国农产品价格水平高低,前提是必须确定比较标准,我们习惯上作两方面的比较:一是与以前的绝对价格水平比较,很容易就得出价格大幅度上涨的结论。譬如,农业部编制的全国农产品批发价格指数,2012年达到196,比2000年上涨了近一倍,可如果剔除价格因素,12年里农产品价格水平年均涨幅只有3.3%。二是与世界上农产品出口大国比较,也很容易得出我国农产品价格水平并不低的结论。殊不知,这一比较的主要意义在于考察农产品国际竞争力。在农产品市场调控问题上,不宜笼统地讲农产品价格高或低,至少要考虑三方面的因素:一是要与农业生产成本比较。近几年农民出售农产品的价格涨幅远低于农业生产成本的增幅。2011年与2007年比较,我国农产品生产者价格指数增长了43.9%,而同期小麦、玉米、稻谷三种粮食亩均生产成本提高了64.5%,大豆、花生、油菜籽亩均生产成本提高了68.1%,棉花亩均生产成本提高了63.4%,养猪成本每头提高了47.9%,大中城市蔬菜亩均生产成本提高了41.7%。二是要与市民收入水平比较。2011年,我国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比2000年提高了2.47倍,而全国农产品批发价格指数同期仅上涨了88.8%。三是要与生产经营方式相近的国家或地区比较。实际上,日本、韩国不少农产品价格水平大约是我国的6~10倍。

  第四,我国农产品供求关系是否只有短缺和平衡两种情况?

  纵观近年来我国农产品市场波动的品种,主要集中在蔬菜、水果等鲜活农产品上。值得反思的是,早在十多年前分析鲜活农产品市场波动时,大多就把主要原因归咎于信息不灵,并为加强信息采集、整理、分析做出了艰苦努力,可至今我们依然不得不面对这些产品市场剧烈波动的困扰,这逼迫我们不得不把目光重新聚焦到这些产品的供求关系上。2011年与2000年比较,我国蔬菜播种面积扩大了28.9%,水果产量增加了2.66倍。而耐人寻味的是,2000年以来,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全年购买鲜菜、鲜瓜果的数量则一直分别稳定在116公斤和55公斤左右,农村居民家庭平均每人蔬菜消费量反而从106.7公斤下降到89.4公斤,只有瓜果及其制品消费量在11年后增加了16.3%。从这个角度分析,可以肯定我国已经度过了蔬菜、水果短缺的年代,而在这些农产品生产快速增长的同时,如果不能同步加大国际市场的开拓力度,从总体上平衡供求关系,出现阶段性、区域性、结构性过剩就是自然而然的事情了。当然,我们还不能据此简单判定,我国蔬菜、水果生产已经总体过剩,但供求关系确实今非昔比,只有认识到这一点,不再讳言“过剩”,直面“富足的烦恼”,农产品市场调控才有可能站在新的起点上。

  最后,农产品价格水平怎样兼顾农民和市民两方面的利益?

  现阶段衡量农产品价格水平是否合理,除了考虑农产品生产成本及农民合理收益等因素外,更多时候考虑了城市居民的感受,甚至把市民对农产品价格的反应强烈程度作为是否采取农产品市场调控措施的一把尺子,其实质是把农产品价格作为了平衡农民和市民利益的基本工具,但实际上是很难把握的,在操作层面上调控政策往往变成了“调高”不“调低”,更多顾及了市民的感受,而对农民的感受没有给予足够关注。从国际上看,农产品市场调控的政策取向都是放在促进市场均衡和保护农民合理收益上,更多时候反而是“调低”不“调高”,对农产品涨价不进行过多干预,而是更多采取提高最低收入保障线、增加离退休工资、发放涨价补贴、建立食物券计划等方式,减少农产品价格过快上涨对低收入群体生活的影响,从而使农产品市场调控的目标更加集中、措施更有针对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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