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流转已是多年来被讨论和期待的热点话题,在宏观经济前景低迷乏力的当下,许多人更希望这方面的突破能够提供新的增长动力;新年出台的中央一号文件,是对这一议题的一个响应和决断,从中可以看出政策当局未来四五年愿意朝这方面走出多远。
一号文件关于家庭农场和资本下乡的表态,除了使用了一个新名词因而听起来有些新意之外,是相当保守的,对于农业领域正在发生的自发演变趋势,基本上持一种防卫和阻挡而不是鼓励和推动的姿态,只是对上述趋势中温和且不可避免的部分加以了认可,而对其中更为深刻和激烈的部分表达了担忧和拒斥的态度。
具体而言,当局认可了承包地通过流转向种植大户合并集中的事实,但同时暗示了合并规模应限制在单一家庭以自有劳动力为主能独立运营的程度,并且希望流转最好发生在同一村集体内、或本地农户之间,至少是有农业背景和农民身份的人之间,而不希望发生在农民与大公司之间。
这种程度的流转,其实从1980年代中期承包制确立之初起就是被允许的,此后的规章条例也一再确认,实际也一直在发生着,只是如今其普遍性已经达到了不得不将其认可为正统和主流模式的程度。
如此不难看出,政策当局心目中未来农业的理想模式是什么样子:随着农民陆续进城,他们愿意留下继续经营农业的邻居,通过流转、转让和承包权再分配,逐渐接管了他们的土地,最终达到每个家庭农场百来亩规模的状态,劳动主要靠家庭成员,同时可以采用一些机械化和集约化手段,从而提高生产率。重要的是,这一转变可以在原有结构下就地完成,因而其对制度和社会结构带来冲击有望最小化;
问题是,这种转变模式只是一厢情愿,农业生产有其自身规律,对产权结构和资源配置有着相应要求,很难指望上述结构不变、有限流转、就地转变的模式,恰好与未来农业的制度要求相吻合。
有人以欧美经验断言,家庭农场是未来农业的不二之选,这是难以成立的,欧美确实保留着大量家庭农场,但这首先是政策刻意保护的结果,其次,他们工业化和城市化过程是在数百年内以渐进缓慢的节奏进行的,而在此过程中农村始终维持着开放和社会流动性,是一潭活水,没有因空心化而丧失文化与价值吸引力。
这样,传统农户就有着足够的时间和制度空间对农业自身的变化作出反应,而在此过程中新的人员、技术、资源能够被吸纳进来,比如美国农村虽一直在流失年轻人,但同时不断有来自南方、墨西哥和东欧新移民来接手他们的家庭农场,实际上,当这些来源也开始萎缩后,美国农场平均规模在过去二十年已有了大幅扩张。
相比下,中国农民则是在城乡壁垒打破后成批逃离农村的,留下的可能是因为年老或没有能力与机会,而未必是擅长爱好农业和偏爱农村生活的,更不大可能是在经营农业上有着优秀禀赋、独特想法或创业抱负的人,因为迅猛的城市化过程没有提供将这样的人挑选出来的筛选机制。
这也是为何被列为家庭农场发展典范的几个地区――松江、武汉、宁波――都处于大都市近郊,那里的农场因贴近消费市场,传统的低效率经营也能获利,拆迁预期也吸引了足够多本地农民留下来,同时近郊也比远乡保留了更多文化优越感,相反,在更多已空心化的农村,未来农业只有在一个全新基础上才可能得以重建。
问题是,什么条件能够吸引人们来参与重建?首先要说服他们愿意住到农村就是个极大的障碍,不改变居住结构,不允许自行组织和建设社区,不能自由发展各种娱乐休闲和副业,不改变乡村生活的贫乏粗鄙,是没有希望的,而所有这些改变,都受制于当前的土地用途管制和流转对象限制。
其次,建设业所需要的商业模式、经营理念、组织才能和创业热情又从何而来?显然不大可能是留守老人,而更可能来自有过城市生活经历、受过教育、有着创业精神的人,或有着资本和实力来推行新型商业模式的大公司,而这些人,同样会被目前的土地用途管制和有限流转模式挡在大门外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