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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建国:在新的起点上共促财政支农事业再上新台阶

网友投稿  2013-02-17  互联网

  财政部农业司司长 王建国

  党的十八大是在我国进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定性阶段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十八大报告是我们党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 路继续前进、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奋斗的政治宣言和行动纲领,内容全面,内涵丰富。我们要深入系统地学习领会十八大报告,准确把握报告中关于农业农村工作 的新论断、新观点、新要求,扎扎实实地将十八大精神和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在新的起点上共同推动财政支农事业再上新台阶。

  一、认真学习领会十八大精神,增强做好财政支农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十八大报告描绘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宏伟蓝图,为党和国家各项事业进一步发展指明了方向,对经济社会各方面建设作出了 总体部署。学习领会好、贯彻落实好十八大精神,意义重大。作为财政支农工作者,要全面深入地学习十八大精神,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准确把握新形势和新要求, 自觉地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十八大精神上来,进一步增强做好财政支农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一是要牢固树立“重中之重”思想,不断巩固强化农业基础地位。党的十六大以来,中央作出了“两个趋向”的重要论断,提出了“重中之重”的战略思 想,逐步构建起城乡一体化发展的制度框架,各类资源要素不断向农业和农村倾斜,推动农业农村形成并保持着快速发展的好势头。党的十八大再次提出:“解决好 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是全党工作重中之重”,体现了党对世情、国情、农情的深刻把握,对“三农”工作一以贯之的思想方针。在新的形势下,要落实好“重中之 重”,需要充分认识并把握好三点:首先,“三农”特别是农业的弱势状况没有改变。尽管十年来的工作成绩非常显著,但是农业生产仍很脆弱,农村发展基础仍然 薄弱,农民自身发展实力仍显不足。当前及今后一段时间,需求增长的压力、资源短缺的压力和市场竞争的压力并存,尤其是影响农业发展的不确定因素在增加,农 业出现拐点的风险在累积,农业发展面临的挑战和考验更加复杂、更加艰巨。其次,中央关于“重中之重”的定位不会改变。农业丰则基础牢,农民富则国家强,农 村稳则社会安。赋予“三农”工作“重中之重”的地位,是“三农”所承担的现实责任和历史任务所决定的,是农业本身的弱质性所决定的,也是亿万农民群众的期 盼所决定的。因此,“三农”工作“重中之重”的地位只会加强,不会弱化。第三,强农惠农富农的政策取向不能改变。目前,我国农业已进入高成本、高风险的时 代,加强对农业的支持和保护,既是积极应对工业化、城镇化过程中农业比较效益趋降的必然选择,也是应对日益激烈的国际竞争的现实需要。因此,一定要继续坚 持加大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力度,不断健全完善农业支持保护体系。近年来,我国农业农村发展形势总体较好。这种情况下,更要保持清醒头脑,居安思危,切实从思 想上、精力上、政策上、措施上,不折不扣地将“重中之重”落到实处。

  二是要准确把握“四化同步”要求,大力支持现代农业发展。十八大提出:“坚持走中国特色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道路,推动信息 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工业化和城镇化良性互动、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相互协调,促进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四化同步”是全面实现 现代化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根本路径和必然要求。“四化”互动互为、相辅相成。工业化是发展的动力,处于主导地位;信息化是发展的支撑,发挥关键作用;城 镇化是发展的平台,起到融合作用;农业现代化是发展的根基,是重要基础。从根本上看,相对于快速推进的工业化、城镇化,相对于风起云涌的信息化浪潮,农业 现代化明显滞后,越来越成为我国现代化建设的突出短板和重要瓶颈。从现实情况看,在个别地区,农业现代化与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正处于激烈搏奕阶段, “四化”之间争资源、争资金、争人力、争利益的问题相当突出,农业现代化仍处于劣势。如何统筹处理好“四化”的关系,成为支持农业现代化进程中不可回避的 一个问题。为此,要认真学习领会“四化同步”的基本要求,准确把握其内在的辩证关系,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发展步伐。一方面,要认真落实完善财政支持现代农 业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加大支持力度,增强农业发展的内在动力。另一方面,要借鉴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发展的经验,利用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发展的成 果,进一步支持现代农业加快发展。

  三是要深刻领会“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十八大提出:“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地位,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 社会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努力建设美丽中国,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五位一体”的总体布局,体现了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理念。近年来,我国经济社会发 展,包括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取得了显著进步,但也付出了巨大的代价。比如,随着工业化城镇化进程快速推进,耕地、水资源等要素短缺也进一步加剧。对自然资源 过度开发,严重破坏了生态环境,局部地区土地沙化恶化趋势明显。建设生态文明,关系到人民的福祉,关乎民族未来发展的长远大计,要实现真正的国强民富,必 须守住“绿水青山”。生态文明建设涉及很多方面,包括推进绿色发展、低碳发展、循环发展、应对气候变化等。从财政支农的角度看,要将支持生态文明建设作为 财政支农一项义不容辞的责任,抓紧研究完善支持生态文明建设的政策框架,大力支持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促进现代林业和节水农业发展,支持提高公共气象服务 的能力和水平,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为推动生态文明建设,构建美丽中国作出贡献。

  四是要明确城乡居民收入倍增目标,千方百计增加农民收入。十八大提出“到2020年实现城乡居民人均收入比2010年翻一番”的目标。实现这个 目标,关键在农民,难点也在农民。2010年农民人均纯收入5919元,到2020年翻一番达到1.2万元,意味着每年平均增长7.3%。过去十年,农民 人均纯收入从2003年的2622元增加到去年的6977元,年均增长13%,如果保持这个速度发展,“翻一番”的目标肯定能够实现。但是,过去的十年, 农民收入处于一个低基数阶段,具有高速增长的条件,今后八年,基数高了,情况更复杂,挑战也更多。从农民经营收入的角度看,近年来农产品价格经常大涨大跌,波动剧烈,农民面临的市场风险加大。同时,农业生产成本不断上升,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农民的积极性。与此同时,农民的务工收入、财产性收 入等也面临宏观经济、农村土地流转制度等影响。在这种形势下,要实现农民收入倍增目标,并非没有难度。况且,目前我国城乡收入比仍然在3倍以上,缩小城乡 收入差距,必须保持农民收入增长快于城镇居民。因此,各级财政部门要积极发挥职能作用,在城乡一体化发展中突出支持农村,在收入分配格局中突出向农民倾 斜。要稳步提高对农民的补贴水平和粮食等主要农产品收购价格,大力支持现代农业发展,进一步增加农民生产经营性收入。大力支持农民培训,引导农民转移就 业,增加务工收入。积极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进一步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

  五是要按照“支持广大农民平等参与现代化进程、共同分享现代化成果”的要求,积极探索完善财政支农模式。十八大提出:“加大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力 度,让广大农民平等参与现代化进程、共同分享现代化成果。”这是对农民主体地位的尊重,体现了现代化的根本目的,对完善财政支农模式提出了新的要求。近年 来,国家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力度不断加大,各级财政安排用于改善农业农村基础设施、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等方面的项目投入规模越来越大,有力促进了农业现代 化和村建设。但是,在支农项目实施管理过程中,仍存在一些不足。比如,部分地方存在政府部门“大包大揽”现象,农民直接参与决策的程度不高;一些地方 支农项目资产权责不明,农业基础设施重建轻管现象突出,一些项目资产管护责任得不到落实;随着项目规模不断增大,与当前生产经营方式缺乏有效衔接,分散的 农户难以直接承接和建设这些项目;此外,个别地方引进企业发展现代农业,但没有对农民形成“带动”作用,而是“代替”农民发展现代农业,甚至形成“挤出” 效应。因此,有必要进一步创新和完善财政支农模式。通过支农项目管理模式的转变,促进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创新,促进完善农村生产关系,让广大农民群众更直 接、更广泛地参与到支农项目建设中来,更充分、更有效地沐浴公共财政的阳光。

  六是围绕执政能力、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主线,不断增强财政支农工作执行力。十八大强调:“全党要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牢牢把握加强党的执政能力 建设、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这条主线。”这对干部队伍建设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近年来,各级财政部门始终把干部队伍建设摆在重要位置,积极加强思想政治、 党风廉政、干部作风、战线力量等建设,不断提升干部队伍综合素质,为做好财政支农工作提供了重要保障。我们要倍加珍惜和大力弘扬财政支农精神,牢固树立宗 旨意识,积极改进工作作风,提升工作能力,提高工作效率,不断增强工作执行力。淡薄名利,清正廉洁,努力成为善于为国理财、真正为民服务的优秀农财干部。

  二、以十八大精神为指引,切实做好下一步财政支农工作

  学习好、贯彻好党的十八大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财政支农工作的首要政治任务。特别是要将学习贯彻十八大精神与谋划财政支农工作思路紧密结 合起来,按照财政部党组“两个稳步提高,三个着力加大”的总体部署,系统思考、总体谋划、突出重点、有序推进,切实做好下一阶段财政支农工作。

  (一)支持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发展,促进现代农业组织创新。随着工业化、城镇化的快速推进和生产力水平的不断提高,我国农业生产经营形式、市 场化程度和农村社会结构发生了重大而深刻的变革。对此,中央高度重视,多次强调要创业经营体制机制。十八大明确提出,要“发展多种形式规模经营,构建 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相结合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下一步,要积极促进农业经营体制机制改革创新,促进生产关系更好地适应农业生产力的发展。一 是大力支持合作组织发展。2007年国家颁布实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以来,各地区、各种类型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快速发展,合作组织逐渐成为发展现代农业、 促进农民增收、繁荣农村经济的重要力量。但目前合作组织发展,整体上仍面临着规模小、资产少、能力弱、管理不够规范等问题。近年来,一些地方探索将支农项 目交给符合条件的合作组织来实施,把项目资产移交合作组织、推动建立资产管护机制等做法,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下一步,应进一步推广有效做法,并在实践中不 断总结完善,同时因地制宜,进一步研究其他扶持合作组织发展的政策措施。二是大力支持健全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一些地方农机合作社、农技推广中心、农 资服务公司等社会化服务组织发展迅速,为农业生产提供了专业化、标准化、全程化的“保姆式”或“套餐式”服务,进一步提高了劳动生产率,使得农业生产关系 更加适应生产力发展的需要。但是,无论从服务范围、服务类型,还是从服务内容、服务质量看,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水平还比较低,需要加快发展,特别是以统防 统治为主要内容的农业生产专业化服务队伍建设、动植物疫病防控、农产品质量监管等,亟需进一步健全和完善。

  (二)完善现代农业支持政策,促进粮食和大宗农产品生产。改革开放30多年来,我国大力发展农业生产,解决了13亿人的吃饭问题,取得了举世瞩 目的成绩。特别是十六大以来,实现了粮食生产“九连增”、农民增收“九连快”,为我国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支撑。但是,必须清醒地看到,保持农业 生产快速发展和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的供给压力依然很大。我们要加快完善政策,促进现代农业生产健康发展,努力保障粮食等主要农产品有效供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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