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锡文 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兼办公室主任,中央财经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中央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委员。先后多次获得孙冶方经济科学奖。现为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国农业大学等兼职教授。
○今年中央一号文件最突出的亮点是什么?
○培育和壮大新型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是否意味着家庭经营方式没有前途了?
○城里有份资产,乡下有宅基地,农民工进城是否“两头占”?
随着我国农业农村发展进入新的阶段,怎样使生产关系更加适应农村的生产力,到了要认真提出来的时候。这也正是中央一号文件最大亮点所在
尽管2012年我国粮食产量创下历史新高,但同期粮食进口也创下了新高。这说明,农业发展速度仍然是明显赶不上社会对农产品需求的增长速度
无论是从产业的特征规律来看,还是从世界农业的发展规律来看,家庭经营仍然应该是农业经营中最有效的一个主体
要想增加农民收入,农产品价格要合理。而合理的价格其前提是在保障低收入者基本食品供应的基础上,让市场更多地发挥作用
坦率地说,我非常担心的就是以拆村并村的方式进行所谓的村庄整治,说白了目的都是一个,为了给城市要建设用地指标
创业生产经营体制
记者:新世纪以 来连续10个中央一号文件,都是关于指导农村改革发展的,这说明,中央对解决好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是高度重视的。今年中央一号文件的主题是加快发展现代农 业,进一步增强农村发展活力。这是一个综合性的文件,不仅对党的十六大以来的“三农”问题做了概括和总结,而且提出了今后发展的总体要求和战略部署,有很 多新的提法。您认为今年中央一号文件最突出的亮点是什么?
陈锡文:下一步中央对于解决“三农”问题采取的方针政策,可以归纳为两句话,一句是,始终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一句 是,把城乡发展一体化作为解决“三农”问题的根本途径。中央一号文件最突出的亮点,就是按照党的十八大精神,明确提出要创业生产经营体制。着力构建集 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相结合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可以把各类主体的优势都发挥出来。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提出,要着力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着力发展 多元服务主体。这实际上是在阐述农业生产关系问题。
经过多年的发展,尤其是党的十六大以来的快速发展,农业生产水平有了很大提高,达到了3个“50%以上”,即有效灌溉面积超过50%,农业科技 进步贡献率超过50%,农业综合机械化水平超过50%。再加上经济社会的转型,大量农民外出就业,农村劳动力发生很大的变化,我国农业农村发展进入新的阶 段。在新的阶段怎样使生产关系更加适应农村的生产力?需要认真研究。所以,中央一号文件强调要创业生产经营体制。
需要指出的是,保供增收,什么时候都要放在发展农业的第一位,这也是永恒的题目。尽管2012年我国粮食产量创下历史新高,但同期粮食进口也创 下了新高。这说明,农业发展速度仍然是明显赶不上社会对农产品需求的增长速度。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农民变成市民之后,生活方式、生产方式改变了,饮食 结构会有非常大的变化,农产品供给与需求的矛盾还会加剧。所以中央一号文件特别强调,确保国家粮食安全,保障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创业生产经营体制, 在相当程度上也是为了把各种生产要素更好地组合起来,更有效地发挥作用,更好地满足日益增长的农产品需求。
家庭仍然是最有效经营主体
记者:培育和壮大新型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是否意味着家庭经营方式没有前途了?
陈锡文:在很多人眼里,家庭经营是个落后现象,觉得家庭经营能现代化吗?尤其是中国的家庭经营规模都很小。我认为,规模是国情决定的、资源禀赋 决定的,但是不是搞家庭经营,是由农业产业规律决定的。无论是从产业的特征规律来看,还是从世界农业的发展规律来看,家庭经营仍然应该是农业经营中最有效 的一个主体。家庭经营方式管理上最简单,监督上最简单,所以也是最有效的。古今中外,看不到农业不以家庭经营为主搞得好的。比如在美国,即使规模大到两万 亩、三万亩地,那也是一个家庭农场。
这是因为农业是个十分特别的产业。农业是生命生产过程。农民是很了不起的。第一,他所有的劳动对象,无论是庄稼还是畜牧水产,都是有生命的,这 个生命体每天都在起变化,这种变化要非常非常留意,才能细微地观察到。第二,传统农业是露天的,是在大自然之中。大自然每时每刻都在起变化,一年四季风霜 雪雨。这两个变化要结合在一起,分析判断其综合作用之后,才能采取最有效的措施,让生命获得最好的生长,所以这本身是一个非常复杂的过程。什么样的能力、 什么样的理由才能让农民这么去关心气候的变化、这么去关心庄稼的生长?只有当这个东西是自己的,它生长的好坏跟自身利益直接相关。人民公社之所以不成,就 是因为农民感觉到种的不是自己的地,打的不是自己的粮,所以不好好弄;包产到户之所以能成,就是因为农民觉得这是我的地、我的粮,所以就很认真地弄。很多 人提出以别的经营形式去替代家庭,这是行不通的。家庭经营是把非常复杂的经营管理过程简单化的一个过程。
当然,随着科技的进步、农业的发展,有些领域企业化经营也许是有优势的,但是对绝大多数,尤其是大田生产的农业来说,还是要靠家庭。我们主张发 展适度规模经营,更多的是发展多种形式的农民合作组织,通过社会化服务体系,帮助农民解决一家一户解决不了的事情,而不是说换了经营主体。
尊重农民财产权利
记者:今年农村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是继续深化农村改革。有些专家认为,土地制度是下一步农村改革的突破口,您怎么看?
陈锡文:土地制度应该说是社会广为关注的一个问题,但是我觉得,一些学者把土地制度和解决当前农业农村问题关联起来,说是下一步农村改革的突破 口,有点过了。我并不是说土地制度不重要。土地制度改革至少涉及4大问题:第一,征地制度问题。十八大明确提出,要提高农民在土地增值收益中的分配比例, 下一步就是怎样操作的问题。第二,农地经营制度问题。这跟农业生产经营体制创新是直接相关的,包含着家庭经营方式还有没有活力,是不是要更换农业经营主体 等问题。第三,农村集体建设用地问题。不少学者主张集体建设用地和城市建设用地同等对待,自由流转。世界各国的土地制度有一个共同特征,就是对土地用途实 现严格管制。土地怎么用,要服从社会公众利益。全世界没有一个地方说是可以让农民靠卖地致富。第四,农村土地金融问题。土地、房屋等能不能作为抵押物来获 取贷款。更深层次的还有,集体所有制下的农村土地怎么理解等。所以说,土地制度涉及面非常广。从一定意义上说,土地制度是下一步农村改革的一个大问题。
记者:今年中央农村工作会议提出,农村土地流转要做到“两不”,即“不限制,不强制”。如何理解这“两不”?
陈锡文:限制也是强制。关于农村土地流转,历来都是强调依法自愿有偿流转。土地流转的主体是农户,流转的途径是市场,政府行政手段尽量少用。目 前土地流转的规模大概占到整个土地承包合同面积的20%,将近2.6亿亩。这里确实应该说大多数是农民自愿的,但是各种各样强制性的手段也有,如有些企业 大户要地,当地政府出面帮助,转不转也得让你转。提出“两不”,就是为了避免出现强制流转的现象。
培育和壮大新型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免不了涉及土地流转。要流转,前提是产权必须清晰,所以必须进行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一个是包括农村宅基地 在内的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颁证,一个是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确权登记颁证之后,土地才能进入流转,将来不会有什么后顾之忧。
记者:让更多的农民变成市民,而城市居民是没有自己的土地的,是否意味着农民“两头占”?或者说农民就会失去宅基地?
陈锡文:说农民工进城“两头占”,城里占了一份资产,乡下占有一份资产。这个说法立不住脚。一些地方提出“两换”:宅基地换房,承包地换社保。 这是根本不相干的事。我们一定要树立尊重农民财产权利的观念。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是合法的财产权利,要受到法律的保护。
按照《物权法》,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是用益物权,用益物权人依法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农村土地承包法》也有表述,承 包期内土地承包经营权不能收回和调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积极稳妥推进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通知》也明确指出,农民的宅基地使用权和土地承包经营权受法律保 护。现阶段,农民工落户城镇,是否放弃宅基地和承包的耕地、林地、草地,必须完全尊重农民本人的意愿,不得强制或变相强制收回。
在这些基本问题上,法制观念要大大增强。如果农民进城,政府应该提供基本公共服务,这是政府的天职。
特别要强调的是,农民工市民化,不能只盯着农民的土地。要警惕这样一种倾向,把城镇化率指标看得比GDP指标还重,于是就去拆农房并村庄。坦率 地说,我非常担心的就是以拆村并村的方式进行所谓的村庄整治,说白了目的都是一个,为了给城市要建设用地指标。如果一味追求城镇化率,其危害比一味追求 GDP还要大,所带来的经济损失和社会代价,将是无法修复的。
增加农民收入的路径分析
记者:数据显示,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在最近3年略有缩小。2009年城乡居民收入比是1︰3.3,2010年缩小到1︰3.23,2011年是 1︰3.13,2012年是1︰3.10。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最难的在于农村,主要是看农民的收入如何有效提高。请问,如何增加农民收入、缩小城乡差距?
陈锡文:我始终认为,提高农民收入是整个“三农”工作中最难的事。尤其是当前,农业进入了一个高投入、高成本、高风险发展阶段,这个阶段世界各 国都会经历。农民的收入增长幅度已经连续3年高于城镇居民,所以城乡居民收入比连续3年在缩小,但我还是不敢说,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形成了缩小态势。和历史 上相比,这个差距是在扩大的。1978年城乡居民收入比为1︰2.57,而2012年是1︰3.1。从实际情况来看,这几年农民的农业收入在其纯收入中的 比重在不断下降,要靠农业增收难度很大,现在能看好的就是工资性收入。从去年的情况看,农民工资性收入与家庭经营纯收入逐步接近。
增加农民收入,主要看3个方面:
一看农民的农业收入。一个很现实的问题就是,农产品价格能不能提高?过去我们讲农业生产成本上升,主要是指农业生产资料价格上涨,这两年看,又 有新的因素,土地租金和农村劳动力成本明显上升,大体上每年要上涨10%左右。2008年以后,政府的粮食最低收购价每年都要提高7%至10%,这也仅仅 是弥补其成本上升而已。农产品价格问题很敏感,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利益。要想增加农民收入,农产品价格就必须要合理。而合理价格的前提是在保障低收入者基本 食品供应的基础上,让市场更多地发挥作用。如你要吃远距离运来的东西,你要在冬天要吃新鲜的东西,那就得出高价格。有些媒体报道,白菜卖出猪肉价。这不是 不合理的。在不少发达国家,菜就是比肉贵。所以这个社会在变化,观念也要改变。
二看农民的工资性收入。这部分收入年年增长,是农民增收的支柱。农民进城打工怎样才能有更加合理的报酬,能够拿到钱?每年到春节这个时候,都会 有不少关于农民工讨薪的报道,有的真是拿不到工钱。2011年农民工外出打工平均月收入是2290元,和10年前相比差不多快翻番了。涨到这个水平,虽然 不高,但是总体来说,跟企业的承受能力直接相关。所以,城市的发展应该尽可能地给农民提供更多就业机会,让农民获得更多的工资性收入。
三看农民的财产性收入。一些专家说,农民穷就穷在没有财产性收入上,这个观点要客观看待。第一、尊重人的财产权是必须的,但是不能把人的注意力 都引到“守着财产就可以过日子”上。没有一个国家会鼓励国民主要通过财产性收入来增收。股市天天在波动,房价天天在波动,财产性收入如何保障?以自己的创 造、以自己的劳动去获取收入才是硬道理。第二、统计数据显示,从财产性收入占总收入的比重来看,农民大概在3%到4%之间,并不比城市居民低。说城里人主 要是因为财产性收入多才比农民富,这个命题不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