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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农垦局:17家集团化垦区产值2782亿元

网友投稿  2012-11-14  互联网

  党的十六大以来,农垦系统坚决贯彻执行中央关于科学发展的决策部署,凝心聚力、攻坚克难,不断深化改革,一些长期困扰农垦的历史遗留问题逐步得到解决,为农垦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发挥了重要的保障作用。

  农业经营体制实现重大创新。一方面,坚持家庭承包,通过延长土地承包期,规范承包合同等,不断完善农业双层经营体制。另一方面,以提高农业规模化、市场化、集约化和组织化水平为重点,不断创业经营体制。通过发展“两田制”、模拟股份制、联合体承包和公司制等,丰富了农业经营形式,2011年底,农业股份合作经营组织和农业公司制经营发展到1.3万家。

  垦区管理体制实现根本性转变。集团化垦区按照产业化、集团化、股份化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实施大规模的资源整合和组织结构调整,培育出一批在国内外具有一定竞争力的大企业、大集团。2011年,17家集团化垦区实现生产总值2782.4亿元、利润155.3亿元,比2002年分别增长3.8倍和7.6倍。非集团化垦区围绕政企分开,从不同角度探索和推进国有农场管理体制改革。

  国有经济布局实现全方位调整。按照“有进有退、有所为有所不为”的原则,以产权制度改革为切入点,对农垦国有企业进行了大规模重组整合,着力把国有资产从劣势产业和劣势领域退出,集中到优势产业和优势企业。2011年,农垦二、三产业企业利润从2000年亏损25亿元转为盈利86.2亿元,非国有经济比重达到45.9%。

  农场机构和人员实现大幅度精简。到2011年底,全国农垦撤并了21%的国有农场、12.5%的分场和作业区、26%的生产队和连队、19.2%的居民点;精简31.6%的农场管理人员、25.2%的作业区和分场管理人员、45.6%的生产队和连队管理人员、42.8%的居民点管理人员,大幅减少了管理费。

  农场办社会职能改革实现重大突破。按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改革思路,大力推进国有农场办社会职能移交属地政府管理,对暂时移交不了的社会职能也在农场内部实现与经营活动分开管理。到2011年,全国农垦有31个垦区进行了普通中小学的移交,累计移交普通中小学3340所、教职员工8.8万多人。31个垦区进行了医疗卫生机构的移交,累计移交各类医疗和公共卫生机构7000多所。

  民生改善和社会发展政策实现广覆盖。到2011年底,全国农垦职工和退休人员养老保险参保率达92.9%和99.7%,比2002年分别提高56.9和72.7个百分点;医疗保险参保率达93%和92.7%,比2002年分别提高72.5和70.9个百分点。最低生活保障基本实现应保尽保,住房救助、医疗救助、教育救助等多层次、多形式的救助体系也在20多个垦区得以建立。

  根据当前改革发展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农垦要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围绕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大力推进生产经营市场化、企业组织集团化、社会管理属地化和公共服务均等化,着力构建充满活力、富有效率、更加开放的体制机制,努力开创农垦政策体改工作的新局面。

  进一步深化垦区管理体制改革。集团化垦区要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要求,坚定不移地推进产业化、集团化和股份化,加快完善以资本为纽带的母子公司体制,建立健全资产管理结构、法人治理结构和激励约束机制,以市场化的方式调整内部利益格局,实现真正意义上的企业化运行、经济性治理。非集团化垦区要进一步完善省级农垦管理机构,切实加强对国有农场的指导、监管、协调和服务等职能,特别是在新一轮的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中,非集团垦区要进一步明确定位,理顺职能。

  进一步完善农业经营体制。要适应现代农业发展需要,在坚持职工家庭承包经营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能充分发挥双层经营优势、有利于采用先进科技和生产手段,提高农业集约化、规模化、组织化水平的现代农业经营制度。要尊重农工的主体地位和生产经营自主权,赋予更加充分而有保障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进一步推进办社会职能改革。要按照国农改[2012]4号文件要求,积极开展改革试点,努力实现“四个目标”,即将应由政府承担的国有农场办社会职能纳入公共财政保障范围,促进国有农场社会事业健康发展;减轻农场和农工负担,增加农工收入,促进农场经济发展;提高社会公共资源利用效率,促进国有农场与周边地区平衡协调发展;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国有农场管理体制和经营机制,促进国有农场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

  进一步优化国有经济结构。要大力推进垦区国有资本和资源向优势产业和企业集中,推进跨垦区、跨区域和跨所有制的资本、资源并购重组和各种形式的联合、合作,鼓励条件成熟的企业上市,培育发展主业突出、市场竞争力和产业带动能力强的龙头企业。要进一步加快垦区国有资产从劣势产业和企业中退出,鼓励和扶持非国有资本参与垦区国有企业产权改革、农业开发及市场体系、社会化服务体系和小城镇建设,引导、鼓励和扶持职工发展个体私营经济,扩大职工群众就业、增收渠道,促进多种所有制经济在垦区全面协调发展。

  进一步健全社会保障体系。今年,要按照中央的要求,全面落实城乡养老保险的全覆盖。进一步提高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参保率,鼓励和引导非职工从业人员和垦区居民,根据自身实际选择适合的参保方式,提高职工和居民的社会保障水平。对符合低保条件的困难家庭,要协调当地民政部门,全部纳入当地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做到应保尽保。

  进一步加强和创新垦区社会管理。要把社会管理工作摆在重要位置,积极争取当地政府的支持,理顺和打通社会管理渠道,逐步建立政府投入和社会投入相结合的经费保障机制,确保农场社区基础设施建设有较大改善,人员、经费有足够的保障,实现农场社区建设同当地城乡社区建设同步推进。

  进一步落实好社会发展政策。随着中央对社会事业发展投入力度的不断加大,农垦系统争取政策、落实政策的任务越来越重。要重视和抓好现有政策的落实,努力做到政策覆盖到哪里,管理就跟踪到哪里,绝不留死角。要针对政策落实的薄弱环节,重点协调,逐项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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