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质检总局26日在山东临沭县召开全国化肥产品质量提升示范项目现场会,会上发布的2012年全国化肥产品质量抽查结果显示,复混肥料、磷肥两类主要化肥产品的抽查合格率分别为87.7%和94.3%。
国家质检总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本次抽查涉及北京、天津、内蒙古、新疆等2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1361家复混肥料企业生产的1394批次产品和287家磷肥企业生产的299批次产品。
据介绍,此次抽查发现的主要质量问题是养分含量、氯离子等非养分指标和包装标识等项目不合格,反映出个别企业缺乏质量主体责任意识,生产工艺技术水平差,质量管理薄弱,质量控制责任不到位,原料和产品检验水平低或不落实,产品储存管理不规范,有的甚至故意制售假冒伪劣产品。
目前,国家质检总局已将本次抽查情况通报有关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根据抽查结果,有关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已对本次抽查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并将依法对不合格的产品及其生产企业开展整改复查。对复查仍不合格的企业,将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依法撤(吊)销其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