访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农村经济研究部研究员何宇鹏
中央在“三农”政策上由“支农”政策发展为“支农—惠农”政策,再发展为“支农—惠农—强农—富农”政策。
作为中国农村经济问题研究的专家,长期致力于“农民工和城镇化”问题的研究,并发表大量影响深刻的学术文章,为解决“三农”问题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工作。
新世纪以来,我国统筹城乡发展工作取得了重大进展。为此,本报记者专访了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农村经济研究部研究员何宇鹏。何宇鹏向本报记者详细说明了党中央在解决“三农”问题上取得的一系列巨大成就,他认为,这些成就的取得,都归功于党和政府对“三农”问题认识的不断深化和政策的不断完善。
解决好“三农”问题是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
中国经济时报:中央解决 “三农”问题,在战略层面上有哪些进步和革新?
何宇鹏:党的十七大首次提出,必须始终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并将统筹城乡发展列为“五个统筹”之首,作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根本方法。十七届三中全会明确指出,我国农业基础仍然薄弱,最需要加强;农村发展仍然滞后,最需要扶持;农民增收仍然困难,最需要加快。随着针对解决“三农”问题认识的强化,政策支持力度也不断加大。中央在“三农”政策上由“支农”政策发展为“支农—惠农”政策,再发展为“支农—惠农—强农—富农”政策。通过全党上下和全国人民的共同努力,农业、农村和统筹城乡发展取得了重大进展,农业增产和农民增收形势大好,是历史上最好的时期之一。
统筹城乡发展的内容不断深化
中国经济时报:中央对“三农”问题的战略规划是怎样落到实处的?
何宇鹏:从党的十六大上提出“全面繁荣农村经济,加快城镇化进程”,到“十一五”规划提出“在积极稳妥地推进城镇化的同时,扎实稳步推进村建设”(双轮驱动),到十七大提出 “走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再到“十二五”规划提出“在工业化、城镇化深入发展中同步推进农业现代化”(三化同步)的战略大发展,统筹城乡发展在认识和内容上不断深化,加快改造传统农业和走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的政策体系的逐步完善,初步建立了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长效机制,破除城乡二元体制、城乡经济社会一体化发展的新格局正在形成。
农业支持和保护体系不断完善,粮食生产实现“八连增”
中国经济时报:近年来在党中央的正确领导下,我国农业取得了哪些成就?
何宇鹏:一是2006年起,在我国实行了2600多年的农业税宣告结束,这是我国农业发展中的一个重要转折和历史突破。粗略估算每年减轻农民负担1000多亿元。
二是不但不用交农业税,从2004年开始,全国范围开始对农民实施生产者补贴。农业生产者的直接补贴由最开始的 “种粮补贴、良种补贴、农机补贴”逐步扩展至“种粮补贴、良种补贴、农机补贴、生产资料补贴”。这一项政策的实施,极大调动了广大农民的生产积极性。
三是放开了粮食市场流通,并实行粮食最低收购价制度。农民种粮从此获得了一个稳定的收入预期,降低了粮食生产的市场风险。有利于稳定粮食生产,也有利于提高农民种粮积极性。
保障粮食安全,是坚持走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的首要目标。自2003年以来,我国粮食生产实现“八连增”,粮食产量基本稳定在1万亿斤以上。这是我国农业发展的一个重大成就。农业政策的支持和保护体系的完善发挥了重要作用。
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不断推进
中国经济时报:近些年,在党中央政策指引下,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社会福利保障事业和基本公共服务上取得了怎样的成绩?
何宇鹏:近年来,投资不断向民生和社会事业倾斜,向农村倾斜。农村的基础设施建设得到了长足的发展。以农田水利建设为重点的基础设施改善,给农业生产稳产增产创造了良好的外部条件,水、电、路、气等改造工程,极大地改善了农村地区的落后面貌。
同时,农村基本公共服务体系也在逐步建立健全。一是改革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对农村儿童义务教育实行“两免一补”的政策。目前,农村儿童义务教育基本实现全免费,还实施了农村学生上农业职业院校的免费政策等措施。
二是全面建立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制度。标准也从2003年的30元提高到2012年的300元,其中农民只需支付60元,剩余240元由中央和地方财政共同补贴。这样一来,农民住院看病的各项费用报销比例达到75%。同时规定,最高报销额不得低于当地上年农民纯收入的8倍。去年我国农民纯收入为6900多元,最高报销额最低不能少于6万元。合为农民“看病难”、“看病贵”提供了重要的政策保障。
三是到今年年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将实现全面覆盖。保为农民设立两个帐户。一个帐户是基础养老金帐户,这个帐户不需要农民个人交钱,政府往这个帐户中转账,农民60岁开始可以支取。另一个帐户是个人帐户,农民可以自主选择缴费等级。这个制度建立起来之后,农民过去没有投保的,过了60岁也可以领取基本养老金。现在基本养老金的标准还比较低,每人每月55元,全年660元。随着财力的增长,这个标准肯定会不断提高。目前,开始领取基本养老金的农村老人,已经达到1亿人。到今年年底,所有农村老人都可以领取到基本养老金。农村基本养老金制度的建立,在世界范围内都是首例,是一个非常了不起的制度创新。
四是建立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从2007年起,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到目前为止大约有5000多万农民纳入到这个保障体系中,每人每月发放86元。
五是实施新的扶贫标准。《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出台后,扶贫标准从1200元提高到2300元,几乎翻了一番。这个标准比世界银行制定的每人每天1.25美元的标准还要高。实施新的扶贫标准后,贫困人口从70万一下增到了1.28亿。我国的扶贫政策重点实现了由消除绝对贫困向挑战相对贫困的重大转变。
好政策带来了好形势。从2010年起,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增长速度超过了城镇居民人均纯收入增长速度。国家统计局刚刚公布的今年上半年经济数据显示,这一趋势得到延续。这是多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加大“三农”工作力度期望实现的政策目标,如果这一趋势能够继续下去,那么过去多年城乡收入差距扩大的现象将得到有效的遏制,统筹城乡发展将进入一个崭新阶段。
破除城乡二元体制 推进农民工市民化
中国经济时报:农民工是我国特有的城乡二元体制的产物,是我国在特殊的历史时期出现的一个特殊的社会群体,他们对于我国现代化建设、城镇化有着不可磨灭的贡献,农民工身份问题却一直困扰着这个群体的生活和工作。农民工权益保障以及其社会地位和社会权利等发生了什么样的改变?
何宇鹏:一是城乡平等的就业制度逐步实行。确立了免费的公共就业服务制度,公共就业服务体系不断完善,并逐步向基层延伸。到目前为止,90%的街道、80%的社区和乡镇都设立了公共就业的综合性服务场所或窗口。就业信息服务不断加强,人力资源市场信息网络在有些地区已经连接到街道、社区。开展专项行动,就业服务针对性不断加强,“春风行动”等组织的农民工专场招聘会,为解决农民工就业提供了有效形式。农民工转移就业的技能培训进一步加强,“星火计划”、“雨露计划”、“阳光工程”等,形成了多层次、全方位的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体系,农民工技能培训和技能鉴定的补贴制度逐步确立。并将农民工逐步纳入失业登记范围。
二是农民工劳动权益保护不断加强。劳动合同签订率不断提高,最低工资制度和最低工资标准正常调整机制全面施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稳步推进,农民工劳动争议申诉“绿色通道”开通等,加强了农民工的劳动权益的保护。农民工月均工资从2005年的875元快速增至2010年的 1690元,年均增长14.1%,也是历史上增长最快的时期。工资收入的快速增长,为近年农民人均纯收入的快速增长做出了关键的贡献。
三是面向农民工的公共服务明显改善。“两为主”接收农民工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取得重要进展,目前70%多的农民工子女能够在流入地公办学校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农民工公共卫生服务不断完善,社会保障从无到有,其中工伤保障参保率达到40%以上。一些地区开始探索将农民工纳入到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范畴。有些地区还积极探索在基层社区让农民工参与基层民主建设,加快农民工群体融入城市社会的步伐。
四是户籍制度改革取得进展。“十二五”规划强调要把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转变为城市居民作为推进城镇化的重要任务,对于暂时不具备落户条件的农民工要加强基本公共服务的覆盖。各地进行了积极有效的探索,比如,广东实施居住证制度,根据居住年限的增加,逐步递加应享的公共服务,实施“积分落户”政策,根据农民工个人素质、参保、就业、社会贡献等综合情况来考量打分,按积分高低排队落户,两年来解决了60多万流动人口入户广东的问题。2011年国办出台《关于积极稳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通知》,以“两个稳定”(稳定就业和稳定住所)为基本原则,分类指导各类城市的户籍制度改革。
在国家一系列政策推动下,农民工就业不断增长。2012年上半年,外出农民工人数已达1.67亿。特别值得注意的是,中西部、省内务工人员增长较快,成为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的亮点。去年省内务工的农民工人数占到农民工总人数的52%,就地、就近转移明显加快。说明区域发展战略特别是 “西部大开发”和“中部崛起”战略的实施开始略见成效,也说明产业升级给中西部的发展带来了新的发展机遇,为就近、就地解决农民工就业创造了有利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