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4日介绍,为做好今年小麦收购工作,保护种粮农民利益,发展改革委等六部门近日出台《2012年小麦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确定白小麦、红小麦和混合小麦最低收购价格均为每市斤1.02元。
《预案》规定,最低收购价执行时间为今年5月21日至9月30日,中央和地方储备粮的承储企业将积极入市收购新粮用于轮换,轮换收购的小麦价格应不低于国家规定的最低收购价格水平。
根据规定,最低收购价是指承担最低收购价收购任务的收储库点向农民直接收购的到库价。执行本预案的小麦主产区包括河北、江苏、安徽、山东、河南、湖北6省。其他小麦产区是否实行最低收购价政策,由省级人民政府自主确定。
《预案》要求小麦收储期间,各收储库点在收购场所公布收储价格、质量标准等政策信息,让农民交“放心粮”,并及时结算农民交售小麦的价款,不给农民打白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