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各地要从土地出让收益中提取10%用于农田水利建设和日常维护,各地正在加快落实这一项含金量最大的政策。目前,全国已有26个省区制定了具体的计提办法,部分省区同时优化了措施,浙江、安徽、云南、宁夏等省区直接按土地出让收入2%至5%的比例计提,贵州、西藏等省区按大于土地出让收益10%的比例计提。这是记者近日从全国水利财务工作会议上获悉的。
水利部部长陈雷表示,今后将进一步落实中央水利投入政策。要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抓紧出台土地出让收益计提农田水利建设资金中央统筹的政策,切实解决土地出让收益与农田水利建设资金需求不相匹配的矛盾,各地也要制定实施细则,合理确定省区统筹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