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日前从财政部获悉,2011年,中央财政密切关注农业灾害发生发展情况,全力做好资金安排拨付工作,推进防灾减灾能力建设,支持各地高效有序开展抗灾救灾,切实保障农业生产恢复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支持水利防灾建设。拨付水利防灾减灾资金80.51亿元,创新财政支持防汛抗旱救灾方式,着力抓好1200支县级抗旱服务队建设,山洪灾害防治县级非工程措施建设任务县达到1100个。支持各地提高应急度汛能力,做好防汛抗旱减灾工作。
支持农业生产救灾。拨付农业生产救灾和重大农作物病虫害防治补助资金41亿元,支持相关地区应对干旱、台风、风灾等自然灾害,对受灾地区购买种子、种苗、鱼苗、柴油、化肥和药剂等生产资料给予适当补助,减少粮食生产因灾、因病虫害损失。
支持林业防灾减灾。拨付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边境森林防火隔离带建设、林业生产救灾等资金3.36亿元,支持林业防灾、抗灾、减灾和灾后恢复重建工作。
支持气象防灾减灾和农业气象服务工作。安排人工影响天气补助资金1.5亿元,支持粮食主产区、生态建设和保护区、水资源储备区等重点区域开展人工增雨雪抗旱、防雹等工作。在中国气象局2011年部门预算中设立乡村气象服务专项经费,安排9830万元资金,重点支持全国121个县开展农业生产气象服务和农村气象灾害防御等试点工作。
此外,中央财政还建立奖补激励机制,安排中西部地区、贫困地区公益性水利工程维修养护补助经费10亿元,支持推进水管体制改革,取得积极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