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2日,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对昆明市自2006年以来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履行情况进行考核。据了解,昆明市2010年耕地保有量为43.67万公顷,较2006年的40.69万公顷,新增耕地2.98万公顷。市委常委、副市长黄云波参加情况汇报会。
按照《国务院关于省级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要求,昆明市坚决贯彻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节约集约用地制度,全市土地管理工作实现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资源保护与保障工作取得新的成效。根据土地变更调查数据显示,昆明市2006年末耕地总面积为40.69万公顷,2009年末为43.91万公顷,2010年末有所下降为43.67万公顷,达到《昆明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997―2010年)》规定,2010年昆明市耕地保有量不低于42.92万公顷的要求。
在土地利用计划执行方面,2006年以来昆明市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核拨数均与省厅核销数一致,未超出上级下达的年度计划指标。尤其是2010年以来,昆明市将指标重点用于保障央企入滇、三个一百、省级重点项目用地,保障重大基础设施,以及交通、能源、水利和民生等项目用地方面,尤其是对保障性住房用地计划指标开通绿色通道,做到应保尽保。在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计划执行方面,从2006年至2010年,省国土资源厅下达给昆明市的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计划指标为4425公顷,昆明市5年共完成5624.5公顷,每年均超额完成。对于补充耕地质量建设与管理,昆明市积极采取措施强化补充耕地质量的监管,依据土地整理复垦开发项目有关管理规定和技术标准,严格按照农业生产条件的基本要求,积极构建补充耕地质量的基础平台。同时积极探索土壤改良、培肥地力的有效途径和方法,建立全社会参与耕地质量建设激励机制。下一步,昆明市将进一步加强对土地整理复垦开发项目实施全程监管,并在项目验收后开展补充耕地的等级监测。农业部门在补充耕地项目验收时形成数据的基础上,适时开展补充耕地质量监测,及时掌握补充耕地质量变化情况。
会上,黄云波代表市委、市政府对省国土资源厅到昆考核表示欢迎,要求昆明市相关部门要全力配合考核组开展考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