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份以来,我国西北东部、西南中东部及长江中游地区降水严重偏少,旱情持续或发展,对群众生活和农牧业生产造成一定影响。据国家防总办公室统计,截至目前,全国耕地受旱面积7034万亩(多年同期平均值1.43亿亩),其中作物受旱面积6673万亩,待播耕地缺水缺墒面积361万亩(其中水田缺水219万亩,旱田缺墒142万亩),有686万人、601万头大牲畜因旱饮水困难(多年同期平均值875万人、690万头)。当前旱情有三个主要特点:
一是全国旱情总体偏轻,但受旱区域比较集中。今年全国降雨量总体偏少,但较均匀,对作物生长十分有利。目前,东北、黄淮地区及长江中下游大部分地区秋粮作物长势良好。从总体上看,当前全国旱情较多年同期偏轻,耕地受旱面积比多年同期偏少51%;但受旱区域比较集中,内蒙古、贵州、甘肃、云南四省区旱情最为严重,共计有5386万亩耕地受旱,占全国耕地受旱面积的77%。
二是受旱地区多为非粮食主产区。在受旱较重的贵州、云南、湖南、广西等省区中,旱情主要集中在水源缺乏的山丘区,而这些地区都是非粮食主产区,目前全国旱情对秋粮生产影响有限。
三是部分地区人饮困难突出。目前,全国因旱饮水困难人口数量较多年同期偏少22%,但受旱省区由于干旱持续时间较长,抗旱水源不断消耗,部分重旱区农村群众饮水困难问题十分突出,主要分布在偏远山区和大石山区。目前内蒙古、贵州、甘肃、云南四省区共计有525万人因旱饮水困难,占全国的77%。部分旱区群众需要靠远距离拉水、送水解决饮水问题。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当前旱情及抗旱工作。近日,国务院副总理、国家防总总指挥回良玉对湖南、贵州等省发生的严重旱情作出重要指示。国家防总副总指挥、水利部部长陈雷也多次对当前抗旱工作作出安排部署,明确要求加大对旱区的指导和支持力度,确保群众生活和农业生产用水需求。国家防总多次召开抗旱会商会,研判旱情发展形势,安排部署抗旱工作,并派出多个工作组赴内蒙古、湖南、贵州、湖北、重庆等省(区、市)检查指导抗旱工作。近期,中央财政安排下达两批特大抗旱补助费共计1.5亿元,支持内蒙古、贵州、湖南、四川、重庆、甘肃、宁夏等重旱区开展抗旱工作。今年中央财政分两批共安排资金20亿元,支持北方冬麦区和长江中下游地区12省(区)1000支县级抗旱服务队购置抗旱设备;安排2亿元资金储备中央抗旱物资。目前,已有800多支县级抗旱服务队完成抗旱物资设备的采购入库,中央2亿元抗旱物资也已购置入库。这些设备到位后迅速投入拉水送水、流动浇地、应急打井等抗旱工作,大大减轻了旱灾影响和损失,在保障旱区人饮安全和粮食生产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据不完全统计,今年以来,旱区各级抗旱服务队累计投入抗旱人员9万多人、抗旱设备11万台套,累计新打井2.8万眼,维修抗旱设备12万台套,拉水送水56万吨,累计缓解了160多万人、50多万头大牲畜的因旱饮水困难,完成抗旱浇灌面积3500多万亩。
旱区各地高度重视当前旱情和抗旱工作,及时启动应急响应,科学调度水利工程,强化责任措施落实,采取应急调水、引湖库水、打井取水、拉水送水以及修建应急水源工程等多种有效措施,努力扩大浇灌面积,全力确保人饮安全。7月份以来,旱区各地累计投入抗旱劳力540万人,启用机电井39万眼、泵站8294处、机动抗旱设备44万台套,完成抗旱浇地2300多万亩,保障了全部因旱饮水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用水。
据分析,如果后期降雨仍然偏少,贵州、湖南、重庆等重旱区旱情有可能进一步发展,抗旱工作形势仍然不容乐观。为此,国家防总、水利部将继续全力做好各项抗旱工作。一是进一步加强雨情、水情、墒情、苗情和旱情的监测分析,及时研判旱情发展趋势,适时进行安排部署。二是做好各类水利工程的调度管理,指导旱区抓住汛末降雨较多的有利时机,在确保防洪安全的前提下,充分利用雨洪资源,增加水利工程蓄水,保障生活生产用水。三是建设一批规模合理、标准适度的抗旱应急水源工程,全面提高应急抗旱能力。对于距离河湖较远的山丘平原地区,因地制宜开展应急打井,开辟地下水源抗旱保供水。四是组织旱区各地开展渠道、水塘、水窖等水利工程的清淤工作,为后期蓄水提供有利条件。五是组织指导旱区各地建立抗旱物资储备制度,尽量多储备抗旱物资,提高应急抗旱保障能力。六是对于出现饮水困难的地区,要充分发挥抗旱服务组织的应急送水能力,帮助群众解决饮水困难,必要时组织动员机关、企业、解放军、武警部队等为群众送水。七是坚持防汛抗旱两手抓,在做好当前抗旱工作的同时,预防旱涝急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