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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保护农业知识产权 激励农业科技创新

网友投稿  2011-07-28  互联网

  主持人:各位网友,大家好。欢迎大家收看中国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系列访谈,我们很高兴请到了三位嘉宾,分别是农业部党组成员张玉香,农业部科技教育司副司长石燕泉,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副局长程金根。你们好。

  嘉宾:大家好。

  主持人:我们看到这次专项行动将农业作为重点领域,将种子作为重点产品,将保护植物品种权作为重点内容,所以首先我们想请问一下农业部是如何围绕这些重点部署和安排工作的?

  农业部党组成员 张玉香:去年11月5日国务院知识产权保护与执法电视电话会议召开后,我部高度重视,韩长赋部长对农业系统开展专项行动进行了全面部署,要求部内有关司局、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通力协作,把专项行动的重点产品放在种子、农药、化肥等农资上,把重点区域放在粮食主产省和农资集散地,通过专项行动为2011 年粮食稳定增产、农民持续增收提供有力保障。2010年11月中旬,我部下发了《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打击侵犯品种权和制售假冒伪劣种子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强化水稻、玉米品种真实性鉴定,重点打击套牌侵犯品种权的行为。随后全国28个省(区、市)农业部门按照我部要求制定了相应方案。期间,危朝安、张桃林、陈晓华副部长多次出席相关会议,组织发动专项行动各项工作。各级农业部门加强源头治理、规范生产经营,加大市场监督、严打侵权假冒,广泛宣传造势、营造良好环境,不断将专项行动推向纵深。今年2月以来,我部按照国务院领导同志的批示精神对春耕期间的专项行动进行了再动员、再部署,再安排,联合公安部、质检总局、工商总局等8部门召开2011年全国农资打假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结合专项行动,进一步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增强打击假种子、假化肥和假农药的力度。

  一是强化源头治理。组织全国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对种子经营许可证进行了全面清查,共注销了947个企业的种子经营许可证,并责令2027个不合格企业整改;开展了种子生产许可证证后监督,重点督查未经品种权人许可、发放授权品种生产许可证的情况,撤销、收回种子生产许可证470余个;对市场进行了全面检查,共抽取种子样品3.8万份,发现了假冒侵权企业450余家,约谈警诫了其中的300多家企业,吊销了 19家企业生产经营许可证,近期启动立案执法程序50余起。

  二是召开种子执法现场会。专项行动期间,我部还分别在湖北黄冈、甘肃武威、湖南长沙举办了全国打击侵犯品种权和制售假冒伪劣种子执法现场会,公开灭活专项行动以来收缴的一大批侵犯假冒伪劣种子共计100余吨,销毁侵权包装物,价值近200万元,现场处罚一批违法企业。

  三是集中力量查处侵犯品种权案件。据不完全统计,专项行动期间,我部共查处了侵犯品种权案件117起,涉案种子达200万公斤,案值3000余万元。

  主持人:刚才你也提到了成效不错,能不能具体说说这个成效?

  张玉香:我用一些数据来说明具体成效。各级农业部门出动执法人员56.7万人次,检查农资企业36.3 万家次,整顿农资市场8.9万个次,立案7106起,捣毁窝点266个,移送司法机关案件108起,查获假劣种子、化肥、农药1610.8万公斤,货值2 亿元,为农民挽回直接经济损失3.7亿元;查处了侵犯品种权案件117起,涉案种子达200万公斤,案值3000余万元。这些工作主要涉及我们种子是个重点了,各地普遍反映,这次专项行动既打雷、又下雨,震动大,有效遏制了农资领域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假售假行为,确保了春耕生产农资的安全,为今年粮食丰收奠定了良好基础。

  主持人:这一组数字说明我们的效果很好,很显著,我们也想问一下今年农业部在农资打假方面的措施有哪些?我们的成效如何?

  张玉香:今年农资打假重点是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严格农资产品市场准入。继续依法严格审查农资生产经营主体资质,对无证无照生产经营农资的,坚决予以取缔。二是狠抓农资市场监管。加大对种子、农药、肥料、兽药、饲料、农机、水产苗种等重点农资的监管力度,确保农资质量。严厉查处生产、销售和使用禁用农业投入品的违法行为。三是加大违法案件查处力度。加强对各类案件线索的排查、梳理,加大对大案要案的督查,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效衔接,依法严罚严管、重罚重判制假售假和坑农害农的违法分子。去年以来,我部公布了3批共27个农资打假大案要案,最近,我们还将再公布一批农资打假的大案要案,震慑违法犯罪分子。四是大力推进放心农资下乡进村。着力构建农资监管长效机制,通过放心农资下乡等措施,让农民群众用上“放心种、放心药、放心肥”,切实维护农民利益。

  今年上半年,全国农业系统共出动执法人员93.47万人次,检查农资企业54.7万家次,整顿农资市场 13.4万个次,立案查处假劣农资案件14380件,查获假劣农资22818吨,假劣农机具13427台件,捣毁制售假窝点63个,查处5万元以上的大案要案45起,货值859.98万元,其中63名犯罪分子已被移送司法机关,6名犯罪嫌疑人被逮捕,共为农民挽回直接经济损失4.2亿元。可以说,随着农资打假工作力度的不断加大,农资市场得到了净化,农资质量也持续好转,农药、饲料和兽药的抽检合格率分别达到86.2%、93.9%和91.5%,比上年分别提高3.6、3和4.1个百分点。据中消协统计,2010年消费者对假劣农资投诉数量比2009年下降了17.5%。

  主持人:假种子直接威胁到农民的生计,甚至威胁到我们国家食品的安全,政府部门在监管种子方面是如何去做的?

  张玉香:这个问题很重要,广大农民也非常关心,农民如果用了假种子,可能会减产乃至颗粒无收。这不仅给农民带来经济损失,也直接威胁到国家粮食安全,甚至影响社会的稳定。对种子问题,我部一直高度重视,常抓不懈。概括地说,我部采取的措施是:加强源头治理,规范生产经营;加大市场监督,严打假冒假劣;加强教育引导,提升企业诚信度;广泛宣传培训,提高农民识假辩假能力。近两年,我部为了增强对种子的监管力度,还重点开展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一是强化品种管理,利用现代分子生物学技术,建立市场销售水稻、玉米品种的DNA指纹图谱数据库,增强各级农业部门对假冒伪劣种子的甄别能力;对已推广的品种进行了全面清理,清退不再适宜种植或种植风险较大的品种。二是强化种子基地监管,在种子播种、收获季节,加强对无证生产、侵权生产以及抢购套购等问题严重地区的巡查,进一步提高源头治理的针对性;三是强化检打联动,组织协调省级农业部门在春、秋两季开展对种子经营户销售产品的扦样、检测,冬季开展对种子生产企业加工产品的扦样、检测,对扦样、检测中发现的违法违规企业坚决打击,绝不手软;四是加强许可证后监管,组织开展企业种子生产档案、种子经营档案的监督检查。

  主持人:看来种子监管在我们农业部也是重中之重的工作,我们想问问,假劣的农药给农民以及消费者带来什么样的危害,政府部门在这方面如何加强监管的?

  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副局长 程金根:农药这个问题这些年来引起了广大的消费者的关注,应该说农药也是一个重要的投入品,它对现代农业的发展做了很大的贡献,它直接关系到农产品的数量安全和质量安全。如果农民购买到假劣农药,一是起不到防治病虫害的作用,导致农作物大量减产。二是有可能由于药害引起农作物大面积减产甚至庄稼绝收。三是有可能导致农产品农药残留超标,给农民造成经济损失。四是假劣农药的安全性存在极大的隐患,农民朋友在使用过程中,就很有可能引起中毒。五是有可能对土壤、地下水等生态环境带来严重的破坏。

  假劣农药不但给农业生产造成危害,而且直接影响农产品质量安全。去年,针对农药生产、销售和使用中存在的问题,我部联合9部门下发《关于打击违法制售禁限用高毒农药规范农药使用行为的通知》,要求各地切实加强监管,严厉打击违法制售禁限用高毒农药行为。

  目前,我部正积极配合国务院法制办,对《农药管理条例》进行修订,进一步理顺农药管理体制,加大对违法违规生产、经营、使用农药的处罚力度。最近,我部又与工信、工商、环保、质检等四部门联合发文,新禁止了10种农药的生产,现在国家禁止生产的农药品种已达33种。

  总之,我部及国务院相关部门高度重视农药生产、流通、销售和使用中的问题,监管力度不断加大,监管效果积极向好。近年来,为了指导农民科学选购和安全使用农药,我部还组织有关专家编写了两本有关农药的小册子,一本讲如何科学使用农药,一本介绍国家禁止和限制使用的农药品种和如何辨识假劣农药。

  主持人:接下来我想问,比如说我们的农民真的买到了假劣的农资,采取怎样措施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程金根:农民朋友们在购买农资或者农药的时候,农民朋友一定要有一个维权的意识,客观来说假劣农资黑窝点的还是存在的,但量已经很小了,农民朋友一定要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种子法》和《农药管理条例》的要求进行维权。可以采取的途径,一是直接与经营者进行协商,提出合理的赔偿要求;二是请当地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工商部门、消费者协会等有关部门进行协调解决;三是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四是向人民法院起诉,通过司法程序维护自己的权益。但是,无论采取何种解决方法和途径都要注意保全自己购买农资时的合同证据或购货凭据,要注意向有关部门提交凭证(发票)和包装袋、标签等等,请经营者和有关部门到现场考察,进行现场鉴定。

  主持人:我们看到现在随着专项行动的深入开展,侵权行为明显的减少了,目前一些种子不敢再门市上销售,但是他们会以订单或者在网上发布信息这种方式,直接卖给农民,我们想问一下我们的监管部门如何应对这种情况?

  农业部科技教育司副司长 石燕泉:从总体上来说,目前假种子坑农的现象大大减少,但是也不排除有一部分不法分子他们就走街串巷,网上兜售。为了有效打击此类违法行为,第一,我们要做好宣传教育工作,要引导和教育各类市场主体不制假、不售假、不买假,广泛宣传农资产品真伪识别方法,提高农民识假辨假能力。关键是教育农民朋友不要相信那些走街串巷的,要到正规的门市买正规的种子,这样农民他上当受骗的机率可能就会降低。第二,长期保持对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劣行为的高压态势,对于此类现象,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放松,绝不手软。第三,提升农资执法队伍的能力,在农业生产的关键时期,把检查的范围延伸到田间地头。推广农资专业协会、技物结合、产业化龙头企业直供等成功经验,逐步建立“五统一”管理(统一标志、统一采购、统一配送、统一标识、统一服务)的农资连锁经营网络。第四,加强与公安等有关部门的执法协作,对这类行为展开侦查,追根溯源,力争在发现后的最短时间内端掉“黑窝点”。

  主持人:第一点特别重要,刚才石司长也说了,农民朋友大家尽量不要去买在走街串巷买,到正规部门去买,这点是非常重要的,我们现在有一种说法,这种具有品种权的种子的价格比较高,侵权的种子的价格比较低,社会流传一种说法,只要农民受益,只要质量不出问题,对侵权种子可以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请问如何看待这个问题?

  石燕泉:这种认识是片面和错误的。新品种选育周期长,投入大,要成功选育一个新品种,一般需要花费10 多年的时间,耗费大量人力、物力和财力。如果假冒侵权现象泛滥,必定会挫伤育种者创新的积极性,进而影响农业生产和损害广大农民的利益。我国建立植物新品种保护制度的根本目的就是“激励育种创新,促进农业发展”。十多年来,我部认真实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取得了较好成效,植物新品种权年申请量已位居世界第二,对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形成了有效支撑。因此,从根本上讲,保护品种权与农民利益相一致。

  当前确有一些种子价格较高。为了减轻农民的购种负担,我们将采取多方面的措施。一是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现代化农作物种业发展的意见》文件精神,加快落实对种子企业税收优惠政策,通过减轻税负,降低种子成本。二是会同相关部门进一步提高良种补贴标准,提高农民购种能力。三是联合物价部门加强种子价格监控,依法严厉查处哄抬种子价格等违法行为。

  主持人:还有人反映说,有些农资问题,有些是种子的案件不能得到公正有效的处理,作为上级的农业的主管部门,我们是如何去监督基层部门去进行这种执法行为的呢?

http://farm.00-net.com/news/3/2011-07-28/5429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