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降低蔬菜经营成本,促进生产流通,中国官方近日提出了发展生产、扶持流通、稳定价格三项价格政策。
物流成本推高菜价成为近期舆论关注的焦点。国家发改委18日透露,该委已就完善价格政策促进蔬菜生产流通下发通知。
通知称,要加强对涉及农贸市场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社团收费的清理整顿,取消不合理收费项目,降低偏高收费标准。
通知指出,蔬菜生产过程中的用水、用电价格,要按照农业用水、用电价格执行;大型农贸市场用电、用气、用热价格实行与工业同价,用水价格执行非居民用水价格或现行工商业用水价格的较低标准。蔬菜冷链物流中的冷库用电实行与工业用电同价。严格执行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
发改委在通知中强调要增加投入,扶持生产流通。已经建立价格调节基金的地区,积极运用价格调节基金支持蔬菜的生产流通,价格调节基金用于支持蔬菜生产流通的比例原则上不应低于基金总额的30%。尚未建立价格调节基金的地区,2011年底前要依法建立完善价格调节基金制度。
通知并要求,各地价格主管部门要积极与相关部门协调,推动开办本地基本蔬菜品种的政策性保险业务。对于缴纳基本蔬菜保险费用确有困难的,应协调财政或利用价格调节基金予以一定补贴,以降低生产者市场风险,平抑市场波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