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部门联合下发通知,决定从今年新粮上市起适当提高稻谷最低收购价水平,每50公斤早籼稻、中晚籼稻、粳稻最低收购价格分别提高到102元、107元、128元。
经国务院批准,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农业部、国家粮食局、农发行等五部门2月10日联合下发通知,决定从今年新粮上市起适当提高主产区2011年生产的稻谷最低收购价水平。
通知明确,今年每50公斤早籼稻(三等)、中晚籼稻、粳稻最低收购价格分别提高到102元、107元、128元,比2010年分别提高9元、10元、23元。
通知称,此举为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大对种粮农民的支持力度,保护农民种粮积极性,促进粮食生产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