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粮食批发交易市场及相关联网市场定于12月21日举行国家政策性粮油竞价销售交易会,此次竞价销售国家临时存储菜籽油10万吨。
据国家粮油交易中心12月17日消息,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定于2010年12月21日在安徽粮食批发交易市场及相关联网市场举行国家政策性粮油竞价销售交易会,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此次竞价销售国家临时存储菜籽油10万吨,国标四级质量标准。
参加竞价交易的买受人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推荐的食用油加工企业和国家有关部门确定的企业。每个企业单次最高购买量不得超过5000吨,且不得超过本企业30天的用量(即小包装日罐装能力乘以30),一个月内累计购买数量不得超过本企业45天的用量(即小包装日罐装能力乘以45)。买受人必须承诺:所竞买的食用油要尽快运回本企业生产小包装油,并及时投放市场,保证合同到期日后30天内全部投放完毕,以增加市场供应量。不得在其他企业(单位)代储,不得直接销售或转卖散装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