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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保险目前仍有不足

网友投稿  2010-05-10  互联网

  广西是水灾、风灾、冰雹、山体滑坡等自然灾害多发地区,同时也是一个以农业经济为主的省区,农业人口占比高达82%,农业总收入约占G D P的25%左右。自上个世纪80年代初期开办农业保险以来,广西农业保险经历了迅速上升、规模萎缩、逐步回升几个发展阶段。

  广西农业产业化办公室蓝云告诉记者,在国家支农惠农政策的推动下,广西政策性农业保险取得了阶段性成果。根据广西农业和财政部门的统一要求,自从2008年开始政策性农业保险启动试点以来,已有多个试点县受灾后得到保险赔付。如受“黑格比”台风影响,扶绥县东门、山圩、柳桥三个乡镇的保险甘蔗大面积被洪水浸泡,经核损和理算损失4758亩,赔偿金额172.5万元,涉及农户940户。陆川县温泉、良平两个乡镇损失2.3万亩,赔偿金额121万元。

  蓝云等人认为,当前广西农业保险仍存在一些问题,影响了农业保险稳步推进。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保险覆盖面较窄,且发展不平衡。目前广西政策性农业保险品种很少,除政策性能繁母猪保险承保面较大外,其他农业保险仅在个别地区开办,规模较小,覆盖面较低,无法满足农民群众的风险保障需求。2008年以能繁母猪为首的养殖业保费收入11377.22万元,是种植业保费收入的7.7倍。

  二是保险市场体系不健全。农村市场体系不健全,至今部分偏远县域仍只有财险公司和寿险分支机构各1家,全广西1000多个县乡镇只有不到约400个乡镇设有保险分支机构,大部分乡镇没有任何保险服务机构。一些公司的县域保险分支机构保险服务功能薄弱。

  三是政策性农业保险的推行机制不完善。一方面保险公司查勘理赔机制不完善,由于量大面广查勘速度跟不上,投保农户有不少怨言,另外由于少数地方在查勘过程中没有请农业专家评估定损,农户对其公正性产生质疑。与此同时,一些地方政府简单认为保险是商业化、市场化产业,片面认为政府要完全退出,农村居民不能从政府渠道获得对保险的信任。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田东支公司经理凌清华等人认为,推进政策性农业保险应遵循政府引导、农户自愿、市场运作、共同负担、部门配合、稳步推进的基本原则,建立健全农业、财政、保监局等部门参加的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机制,同时要考虑探索完善巨灾再保险机制,如建立政策性保险基金会,以基金形式运作农业保险,以分散政策性农业保险经营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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