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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发改委减免出口农产品出入境检验检疫费

网友投稿  2010-05-04  互联网

  财政部、国家发改委日前联合下发通知,对列入《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检验检疫的进出境商品目录》的出口农产品[14.98-2.09%]和纺织服装产品,减免出入境检验检疫费。

  通知明确,对出口活畜、活禽、水生动物以及免验农产品全额免收出入境检验检疫费,对其他出口农产品减半收取出入境检验检疫费,对出口纺织服装产品按现行征收标准的70%收取出入境检验检疫费。

  减免的出入境检验检疫费包括:由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收取的品质检验费,动物临床检疫、植物现场检疫和动植物产品检疫费,食品及食品加工设备卫生检验费,重量鉴定费,数量鉴定费,包装使用鉴定费,其他特殊检验项目费,签发证(单)费,以及实验室检验项目、鉴定项目收费。
 



http://farm.00-net.com/news/3/2010-05-04/4795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