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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外出务工者监测调查方法探讨

网友投稿  2009-12-03  互联网

       随着农村劳动力的大量转移,农民外出务工者群体的就业、收入及生活状况等越来越受到党和政府与社会各界的关注,加强对农民外出务工者状况的监测已成为各级统计部门的重要职责。2009年初,国家统计局在全国组织开展了农民外出务工者监测调查,从近一年来的实施情况看,调查取得了大量翔实资料,但其方法制度尚存在一些不尽合理之处,需要改进完善,以期更为科学规范。
       农民外出务工者调查的现状
       农村住户调查制度要求记账户必须以流水账方式将日常收支项目按照收付实现制原则登记入账,包括在外务工人员有收入发生时,需将务工收入逐笔登记入账,有住宿费、餐饮费、交通费等其他各项生活费用发生时,也需及时登记入账。农民外出务工者监测调查制度则要求在外务工农民按月、季、年填报其在外从事的行业、工种、收入及劳动保障等情况。从各地对农民外出务工者调查的相关结果来看,由于缺乏统一的调查规范要求,以及两项制度中对同一个体的关联指标没有设置有效的逻辑控制,使得无论是在住户调查还是在农民外出务工者监测调查中,对农民外出务工者的调查结果普遍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为:
       农民外出务工者收入和消费账与实际情况有出入。目前农民外出务工者收支账普遍由记账户家中人员代为登记,而家中人员通常并不十分清楚在外务工人员的收支情况,因此,对外出务工人员的工资收入、饮食和住宿等消费项目的记账结果往往与实际情况差异较大,甚至会被漏记;负责任的记账户,则可能会根据其所了解的务工地点大概收支情况登记入账;个别账本则是辅调员在发现漏记外出务工人员收支账后,由辅调员根据其所了解的打工地点平均收支情况补记入账。
       农民外出务工者就业等基本信息不能及时准确得到反映。在确定的电话调查试行方案正式开展前,农民外出务工者监测调查月度和季度指标填报基本以家中人员的了解为主,不仅收入类指标可能不实,社会保障类和工作时间等指标更容易和实际情形产生较大差距。
       电话调查试行方案内容太多,质量难以得到保证。按照目前的方案,将来农民外出务工者监测的很多内容尤其是季报的相关指标将通过电话调查取得。根据试点的情况,电话访问设置的指标和问题较多,在云南省的实地电话访问中,调查一户约需要40分钟。电话调查的内容过多、耗用的时间过长,容易使被访问者产生厌烦情绪。加上打电话的时间往往是工作时间,被访者出于保住饭碗或不让单位领导另眼相看,电话调查的潜在拒访率可能较高,调查质量也难以得到有效的保障。
       农民外出务工者调查的改进思路
       农民外出务工者调查方案的改进思路包括:一是调查指标的取得尽可能出自被访者本人;二是尽可能减轻被访者的调查负担,减少调查指标;三是主要指标的取得尽可能采用更加方便快捷的方式。从这些思路出发,可以设想农民外出务工者监测电话调查指标要尽可能缩减。因此建议:只调查少数几个主要指标,电话调查时间控制在几分钟之内完成;电话调查内容以外的其他指标如果季度内确有必要调查,则可以请外出人员在与家人的通信中列示,由家人根据信件内容登记入调查表,如果在季度内可以省略,则可以在年终时直接调查农民外出务工者本人,然后登记入调查表。考虑到我国的传统习俗,在春节时多数农民外出务工者会返乡的特点,农村住户调查中,外出人员的生活细节类指标在年终时调查登记,季度内可以不再作硬性要求;农民外出务工者监测调查已经收集的指标,住户调查可以不再另做调查,直接对接农民外出务工者监测调查的指标和数据。
       农民外出务工者调查的具体建议
       按照上述思路和设想,笔者建议分三种方式调查不同的内容:电话调查收入类主要指标、信件调查其他指标和年终面访调查生活细节指标。对需要开展电话调查的调查户,在将电话调查的补贴足额发放到调查户手中的同时,做好调查户的工作,通过他们做通在外人员的工作,请在外人员愿意接受电话调查,并把电话调查内容以外需要了解的指标以信件的方式定期寄回家中。
       ——每季电话调查就业、收入类主要指标。考虑到部分在外人员可能存在工作和收入要保密的心理,农民外出务工者监测调查的收入类问题,不宜通过信件等方式调查取得,必须通过电话调查。但电话调查的内容切不可过于繁琐,可以缩减为收支和就业等少量指标,以确保在2-3分钟之内结束调查。例如,电话调查只涉及当前所从事的工作、当前工作的收入、如果当前没有工作,已连续多久没有工作、没有工作的原因和近期有何打算等指标。另外,由于电话调查内容在调查表中无法由调查对象确认,出于确保真实可信的考虑,建议调查实施的主体尽可能上收,比如可以由省辖市调查队打电话的,结果数据受干扰的可能性会比由县级调查队打电话的要小,可以由省总队打电话的,结果数据受干扰的可能性就比由市级调查队打电话的要小。同样出于减少数据干扰的考虑,电话调查表在印刷时可以按县装订成册,每县每季度一册,调查表的封面上直接印刷调查季度的名称,加大地方数据造假的成本,从而达到减少造假的可能。
       ——每季信件调查劳动保障类等其他指标。由于收入以外的其他指标没有隐瞒的必要,完全可以考虑请在外务工人员把这些指标填好后,放到和家人联系的信件中一起定期寄回家中,家人则根据信件将相关内容登记入调查表。如调查务工单位是否给上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以及外出地区、外出地区类型、外出方式、外出的时间等问题。这种方式既方便省事,又节约调查成本。由于基本不需占用务工人员的上班时间,和电话调查相比,可能更为外出务工人员接受。
       ——年终面访调查生活细节类指标。在季度时不再调查务工人员外出期间的居住、饮食、医疗等生活开支项目,而统一在年终面访农民外出务工者本人时补记。季度内的收入和消费数据可以不再作严格地匹配。但在计算人均数时,计算公式需作适当修改:由于季度内外出务工的收入做了电话调查,已登记入账,所以计算人均收入时,作分母的人口数中须包含外出人员在内的所有家庭常住人口;外出期间的生活消费只在年终时调查,计算季度内人均生活消费时,外出人员的数量需要从常住人口中作剔除,年终外出人员的生活消费情况登记入账后,计算全年人均生活消费时,作分母的人口数则须包含外出人员在内的所有常住人口。在农村住户调查中,对于开展电话调查的记账户,外出务工人员的收入情况以农民外出务工者监测调查的结果为依据,由程序从农民外出务工者调查数据中直接对接到农村住户日记账中。对于没有开展电话调查的记账户,则还是按照以前的调查登记方式入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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