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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资市场的四大“潜规则”

网友投稿  2009-07-10  互联网

农业生产资料对农业发展至关重要。农资纠纷处理不好不仅经济损失大,还可能影响社会稳定。前些年,各地因假农资坑农产生的集体上访、围堵政府机关等事件屡屡发生,各级政府为此付出了巨大的人力物力代价。

  近年来,农资市场秩序大有好转,假冒伪劣农资坑农伤农现象越来越少。但记者采访发现,农资市场一些新的“潜规则”,正成为一些不法企业和个别政府部门、检测中心等机构非法牟利的手段。

  农资市场的四大“潜规则”

  这些“潜规则”主要是指:


  一是违法农资经销商被罚,农资生产企业给“补偿”的怪现象。河北省清苑县工商局副局长郭新说,在市场监管中,工商部门发现农资经销商出售假冒伪劣产品,就依法对其进行处罚。但有经销商私下告诉他们,你们罚吧,工商罚我多少,生产企业就给我补偿多少。现实中,这种现象已经成为一条不成文的“潜规则”,处罚数额远远赶不上违法所得,这也是一些农资生产企业和经销商屡罚屡犯,禁而不止的重要原因。

  二是农资生产企业与产品质量检测机构“穿一条裤子”现象。据了解,目前,工商部门要对已经进入流通领域的农资产品进行抽样检测,但由于其检测手段落后,且不具有法律效力,只能送到相关检测机构进行检测。据一些工商人员反映,由于某些企业早把样品送到检测机构了,个别检测机构一看到执法机关送来的样品,就知道是哪家的产品,便暗箱操作,偷偷与厂家联系,双方勾结以谋取不当利益。郭新举例说,有次他们将150 个样品进行送检,有些农资产品明显不合格,送检后合格率却极高,送检企业与检测机构间的这种“潜规则”,令人匪夷所思。

  三是个别政府部门人员在企业“驻而不监”。记者在河北一些地方采访时发现,化肥等农资的有效含量已成为主要质量问题。一些基层干部说,这种现象里面就有“潜规则”。产品质量多出在生产环节,特别是农资产品出厂时,按规定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每批次都要检测,不合格产品绝不允许出厂销售。但眼下,个别监管人员与企业勾结,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以今年市场上的化肥价格计算,每差一个有效含量,每吨化肥价格就要下降 60元左右。照此计算,一个中型化肥企业每年的不法利益就相当惊人。

  四是化肥企业贴牌生产“只收钱不监管”现象。据了解,农业生产资料“贴牌生产”现象近年来十分盛行。河北保定市工商局市场处处长张成说,如果被贴牌企业对贴牌企业加强监管,贴牌生产并非坏事,但现实是,有些企业贴着贴着质量就不行了。目前,国外不少企业稍稍收些费用、办个委托书就允许贴牌生产,手续十分简单,国内甚至出现了一些为贴牌企业办理贴牌委托书的中介组织。这就使一些不法企业钻了空子,国外“傍大牌”,国内生产劣质产品。而被贴牌企业是光收钱不监管,结果造成群众误认为用的都是国际名牌农资,其实是国内劣质产品。

  农资打假应标本兼治

  农业生产资料对农业生产至关重要,而农民消费者大多文化水平不高,有时还贪图便宜,特别容易上当受骗。

  如何解决假冒伪劣农资不断出现的难题?一些干部认为,源头治理是根本,不能等不合格产品进入市场销售领域了再去追查,这是舍本求末。把生产企业的质量关把住了,伤农害农现象就会少得多。他们建议质量监督实行“驻厂监管”制度,大企业至少一企一人,中小企业多企一人,真正承担监管责任,并实施产品批次质量责任追究制度,否则容易责任不清。

http://farm.00-net.com/news/3/2009-07-10/4549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