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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家电下乡”名义销售翻新旧家电将被严厉打击

网友投稿  2009-03-30  互联网

3月26日,全国工商系统服务农村改革发展经验交流会在江苏省苏州市召开,会议要求全国工商行政管理系统要进一步做好服务农村改革发展工作,切实为农村改革发展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

  国家工商总局局长周伯华在会上表示:“要认真做好‘家电下乡’等家用电器市场监管工作。要针对农村配送、送货下乡和农村集市等特点,重点检查来源是否合法、标识是否齐全、质量是否合格,严厉打击以‘家电下乡’名义向农民销售翻新旧家电的行为,确保农村家电市场规范有序和农民消费者生命财产安全。”

  会议提出,各级工商部门要大力加强农村食品市场监管。在抓好日常监管的同时,健全完善食品市场主体准入制度、食品市场质量安全准入制度、食品市场监管和巡查制度、流通环节食品质量安全抽样检验和退市制度、食品市场分类监管制度、食品安全预警和防范制度等六项工作制度,构建农村食品安全监管的长效机制。要切实维护农资市场秩序。要结合春耕、夏播、秋种等重要农时季节,深入开展“红盾护农”行动,严厉查处制售假冒伪劣农资、种子坑农害农行为。要积极推进农资市场信用分类监管,建立健全农资市场长效监管机制。要继续制定推广涉农合同示范文本,依法加强合同监管,严厉查处涉农合同欺诈行为,依法维护好农村各类市场秩序。作者:李海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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