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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住宅建设应加快“集约化”

零零社区网友  2009-03-25  互联网

回家过节,走亲访友,发现农村住宅建设存在四个问题:一是布局分散。许多村庄散盖零建,“满天星”分布,杂乱无章;二是功能落后。不少住宅沿用五六十前样式,容积率低,使用性差,难与公共设施配套。三是浪费严重。新建住宅“摊煎饼”外扩,村庄面积扩大一倍,80﹪占用耕地良田;老宅十有二三无人居住,闲置破损,几成“空心”,有富者20多年间房换三代,住新搁旧。四是安全隐患多。大部分住宅由“盖房班” 承建,墙体结构跨度承重均欠科学,使用建材质量多不达标,抗震能力差。五是环境脏乱差。院内窝棚乱搭,厕圈连体,污水乱泼;院外禽畜乱跑,粪土乱堆,柴草乱垛,垃圾乱倒,整体印象是“只见新房,不见新村”;“只见新村,不见新貌”。

  查阅相关资料,情况令人担忧:1978至2006年,全国农村人口减少1..23亿,但人均住房面积却从8平方米升到30平方米,浙江2002年就升到47平方米,徐州农村人均宅基面积高达166平方米,安徽盛桥镇户均宅基占地竟超过1 亩。与此反差的是,全国农村住宅空置率达15%,一些地方高达30%。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农村住宅建设总能耗高20%以上,住宅平均使用寿命却短50年(发达国家一般80年)。

  农村住宅粗放式建设,降低土地利用效率,嚼食耕地良田,加重农民负担,影响生活质量,与科学发展观和节约型社会要求目标明显悖离,制约农村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农民生活现代文明。令人忧虑的是,此种情状目前不但未见消停,仍呈发展之势,若不尽快扭转,后患实在无穷。

  解决农村住宅建设存在的上述问题,良策上举是走集约化之路。历史证明,人类群体居住的集约化程度,反映经济社会发展的文明程度,居住建筑集约化益于优配各种要素减少各种消耗,是工业化城镇化发展和农村现代化建设的必然选择和重要标志。日本、韩国搞的“新村运动”,挪威推行的“地区发展计划”,其主要内容就是农村住宅集约化建设。我国凡保存下来的千年古镇和当今强镇名村,均是农民集约居住之地。我国目前约有65万个行政村,如果每个行政村能通过住宅集约建设省出100亩地,全国就是6500万亩,效益相当可观。在目前土地资源日趋紧缺,金融危机日益加深的形势下,加快推进农村住宅建设集约化,对于扩大农村消费,安排农民工就业,乃至促进城乡房地产业健康发展,都具有积极意义,政府应视为机遇因势利导。

  可喜的是,近年来我国一些地区这方面已有了探索和成效:浙江省积极创建“融入城市型、城镇带动型、中心村庄型、专业集约型、移民搬迁型”示范村,探索“规划建新、治旧图新、拆旧建新、特色村建设”的村庄建设整治模式,取得了初步进展。杭州市通过村庄整治和宅基地置换,建成了一批“田成方、路成网、渠相通、树成行”的标准农田。河北省实施“十百千”示范工程,围绕新民居建设和空心村治理,在村庄规划设计编制、节能减排技术推广、城乡集中联片供水、村庄净化绿化、土地开发整理等方面推出了一系列举措。唐山市力度超常,确定今年建设100个新民居示范村,日前向示范村派驻了300名规划师。

  加快农村住宅集约化建设,当然不能生搬硬套城市建设模式,更不能超出农民承受能力大拆大建,必须有计划实施集约式推进。目前,应着重以下五项工作:

  其一,转变农民住房观念。通过各种教育宣传,转变千百年来农民“独门独户,有天有地”的传统意识和高院墙、四合院,大平房,土茅坑的习惯,提倡现代文明生活方式,提高农民遵守土地法律集约用地保护耕地的自觉性,走出贪大求洋互相攀比粗建乱造误区。引导农民向中心村或中心镇集聚,鼓励农民自觉由单家独院建房转为“多户联排、多层公寓”建房。

  其二,制定政策补贴激励。严格执行“一户一宅、建新退旧”政策,鼓励“一户多宅”和空置住宅在村民之间互惠流转,对纳入规划的农民新居建设实行补贴,对自愿搬迁到中心村镇的,按一定比例置换新宅基地或给予资金补偿。

  其三,政府加强规划主导。以节约资源、完善功能,优化生态,人文关怀为取向,以空间集中、布局合理、宜于居住、方便生产、设施配套为原则,按照缩并自然村、建设中心村、整治“空心村”,扩大中心镇的要求。根据当地经济自然条件、区位特点、发展水平、文化习俗,统一编制区域村庄规划。对城市规划区内村民住宅建设,集中统建和联建公寓式住宅小区;对城市规划区外村民住宅建设,集中联建农民新村。规划应切合农民生产生活实际需要,科学设计庭院布局和住宅功能,以及起居室、卧室、客厅、厨房、卫生间、库房、农用车辆停放场地以及花草树木布局等,同时考虑到水、电、气、讯、暖等设施配套,以及沼气、太阳能、风能等新能源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应用,努力为农民提供和建造融合传统观念和科学理念,现代化功能和地方民族特色,经济、安全、适用、美观的样板村样板房,引领农村建设新潮流新时尚新生活。

  其四,提供相关服务帮助。如在新民居项目审批业务方面,要为农民提供“绿色通道”,减免相关规费。对经批准建设的农民公寓项目,还可实行“以奖代补”。在新材料新技术服务方面,要给农民提供节能复合墙体、节水器具、太阳能、沼气、秸秆气化、咸水淡化、节能灶、节能灯、改性石膏等。

  其五,强化监督问责。按照“以防为主,查处为辅,属地管理”的方针,强化对农村住宅建设专项监督。在规划撤并的村庄范围内,停止审批新建改建住宅;发现未批先建、少批多占等行为及时制止;占用基本农田建造住宅的,一律拆除退耕,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强化审批、投资、设计、施工验收等环节的检查把关,杜绝危险房问题房。

  现阶段乃至今后相当长的时间,住房消费仍将是农民的大项支出,盖一栋房,要花费农民几年甚至十几年的积蓄,因此,必须按照胡总书记关于农村建设 “要尊重农民意愿,增进农民福祉”的指示精神,把造福农民建设新村和尊重民意珍惜民力统一起来,力避急躁冒进劳民伤财。目前最重要的是解决未批先建、少批多建、先建后批问题,在守住住宅面积不再扩大,18亿亩耕地不再减少这个底线基础上,积极稳妥推进集约。(作者单位:邢台市委宣传部)

http://farm.00-net.com/news/3/2009-03-25/4398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