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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质检总局:只对送的白酒样品负责

零零社区网友  2009-03-24  互联网

    质检总局:

  只对检测样品负责

   记者从中国保护消费者基金会提供的相关检测报告上了解到,此次不合格的4种酒中,标注为泸州老窖生产的“泸州红高粱”酒是委托福建省工商行政局商品质量检验分局所检测,而其他均为国家农副加工食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国家农业标准化与监测中心(安徽)所检测。

  《每日经济新闻》就此联系国家质检总局,相关人士表示,目前还未接到该项关于4种白酒质量问题的检测报告。该人士表示,任何单位都可以将产品送检。但与质监部门随机抽检是不同的,像此次农标中心等作为第三方检测机构得出的检测结果,只对送的样品负责,但不能推出结论,该批次的所有产品有质量问题。

http://farm.00-net.com/news/3/2009-03-24/4394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