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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周平委员建议:完善政策体系促进农村信用社发展

网友投稿  2009-03-11  互联网

青海新闻网讯 如何使农村信用社走出困难,成为真正的自主经营、自担风险、自我发展的适应农村经济发展需要的金融组织,承担起服务“三农”、实现国家的发展目标与经济政策的金融载体?张周平委员建议,必须制定相关的政策措施,全力打造农村信用社。

  农村信用社是我国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农村金融的主力军和联系广大农民群众的金融纽带。当前,全球性的经济金融调整是长期积累的失衡矛盾最终释放的必然结果,对我国经济的影响不容低估。2008年底,青海省农村信用社各项贷款余额为80.8亿元,其中农业贷款余额为58亿元,占贷款余额的 71.77%。因此,进一步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转换经营机制、理顺管理体制、落实国家扶持政策,增强农村信用社的内部控制力和风险防范能力,促进农村信用社持续健康发展,对于保障农民利益,增加农民收入,发展农业经济,促进广大农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具有重要意义。

  但农村信用社在服务“三农”中又面临了许多困难,农村经济相对落后,农贷资金来源有限;社会信用环境欠佳,逃废金融债权现象严重;历史性包袱沉重,国家优惠政策落实难;社会信用体系不健全,农贷投放及风险控制难,影响了其作用的发挥。

  对此,张周平委员建议,开放市场、引进竞争,逐步建立和完善我国农村金融市场体制;建立根本性的农村资金回流机制;建立和完善农村金融风险化解机制;优化农村信用社的经营环境,为农村信用社更好地服务“三农”和提高自身经营业绩解除后顾之忧;顺应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村金融改革的要求,将农村信用社的改革推向深入。(作者:罗 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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