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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能环保设备进口将获税收优惠

网友投稿  2008-09-11  互联网

国家发改委日前表示,为配合内外资统一企业所得税法的实施,我国将落实符合条件的节能节水、资源综合利用、环保有关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实行鼓励先进节能环保技术设备及其关键零部件进口和发展节能省地环保型绿色建筑的税收政策。
  
  据了解,为加大节能减排重点工程实施力度,今年国家安排国债和中央预算内投资148亿元、中央财政资金270亿元用于支持十大重点节能工程、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重点流域工业废水治理,以及节能环保能力建设。
  
  国家发改委指出,为加快节能减排技术开发和推广,我国将落实《节能减排科技专项行动方案》,继续支持节能减排新技术、新产品及新装备的研究开发。全面启动水体污染治理与控制重大科技专项,在重点行业和领域,推广一批潜力大、应用面广的重大节能减排技术。今年我国将出台《关于加快发展节能服务业的指导意见》,培育节能服务市场。广泛开展国际合作,引进国外节能减排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

http://farm.00-net.com/news/3/2008-09-11/4259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