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粮食局等部门计划跨省移库最低收购价粮食50万吨

网友投稿  2008-07-17  互联网

为进一步充实销区粮食库存,保证市场供应,7月12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粮食局、财政部、铁道部、农发行、中储粮总公司联合下发通知,下达最低收购价粮食第六批跨省移库计划50万吨,全部为2007年东北地区按最低收购价收购的粳稻。调出地区为吉林和黑龙江省,调入地区为北京、天津、河北、上海、江苏、浙江、山东、四川、云南、陕西、甘肃和宁夏等省(区、市)。

 

  通知强调,做好最低收购价粮食跨省移库工作,是进一步加强粮食市场宏观调控的一项重要措施,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按照通知要求,认真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并将落实情况和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及时报告国家有关部门(单位),以便协调解决。



http://farm.00-net.com/news/3/2008-07-17/4221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