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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耕地资源保护与可持续发展的辩证思考

网友投稿  2007-12-28  互联网

  [作者:中国科学院·教育部水土保持与生态环境研究中心 彭珂珊]

  全球耕地占陆地总面积的10.20%,变化特征与动态已成为土地利用/土地覆被变化研究的重要内容。中国耕地面积约占世界耕地资源数量的8.6%(中国耕地面积数据取自1996年全国土地详查结果,世界耕地面积则按照《世界资源报告2000-2001》中1997年数据计),占全国土地总面积的13.68%。我国是土地资源相对贫乏的国家,虽然土地资源总量处于世界前列,但土地人均占有量和已利用土地资源中耕地的人均占有量,均远低于世界平均数,在我国现有的土地资源中,山地、高原多,平地、水地少,且耕地后备资源严重不足,容易开发的土地较少。人多地少,耕地不足是我国的基本国情。耕地是土地资源的精华,人类近90%的食物来自耕地,其动态变化无疑是影响地区可持续发展的关键问题。

  一、耕地资源的相关概念

  1.土地资源是指已经被人类所利用和可预见的未来能被人类利用的土地。土地资源既包括自然范畴,即土地的自然属性,也包括经济范畴,即土地的社会属性,是人类的生产资料和劳动对象。土地资源是在目前的社会经济技术条件下可以被人类利用的土地,是一个由地形、气候、土壤、植被、岩石和水文等因素组成的自然综合体,也是人类过去和现在生产劳动的产物。因此,土地资源既具有自然属性,也具有社会属性,是“财富之母”。土地是重要的生物要素和物质载体,它既给人和万物鲜活的生命,同时也用驱体血肉、乳汁营养以及繁育出来的五谷粮棉、畜禽鱼虾、草木花卉、空气水体,养育人和万物,并在它们的生命过程中提供生存发展空间,衍生繁育的环境,从而使大自然的物种丰富多样,形态万千,呈现出人与其它生态交融相处,和谐共处的局面。中国国土辽阔,土地资源类型多样,耕地、林地、草地、荒漠、滩涂等在中国都有大面积分布。但是,中国山地多,平原少,耕地与林地所占的比例小。各类土地资源分布不均,耕地主要集中在东部季风区的平原和盆地地区;林地多集中在东北、西南的边远山区;草地多分布在内陆高原、山区。

  2.耕地是指种植各种农作物的土地,它是人类所需食物的主要源泉,是农业生产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耕地是指种植农作物的土地,包括新开荒地、休闲地、轮歇地、草田轮作地;以种植农作物为主间有零星果树、桑树或其他树木的土地;耕种三年以上的滩地和海涂,耕地中包括南方宽小于1.0米,北方宽小于2.0米的沟、渠、路和田埂。耕地中又分出灌溉水田、望天田、水浇地、旱地和菜地5个二级地类。耕地还指人们用犁把田地里的土翻松,便于播种庄稼。耕地是人类获取食物的重要基地,维护耕地数量与质量,对农业可持续发展至关重要。耕地是国民经济的基础。耕地是人类的衣食之源,人类生命活动所需的80%以上的热量、75%以上的蛋白质、88%以上的食物都来自于耕地。我国95%以上的蛋白质类食物均由东部农区提供;耕地是轻工业、尤其是纺织业原料的主要源地,以农产品为原料的加工业产值占轻工业总产值的50%-60%;耕地是国民经济累积的重要来源。据粗略估算,建国以来,种植业的生产累积已占国民经济总累积的1/3~1/4。耕地是社会稳定发展的基础。我国70%的人口生活在农村,耕地是农民维持生存最基本的物质基础。它直接、间接地为农民提供了40%~60%的经济收入和60%~80%的生活必需品;同时耕地也是城市居民基本生活资料的重要来源。

  3.耕地资源是由自然土壤发育而成的,但并非任何土壤都可以发育成为耕地。能够形成耕地的土地需要具备可供农作物生长、发育、成熟的自然环境,具备一定的自然条件:(1)必须有平坦的地形,或者在坡度较大的条件下,能够修筑梯田,而又不至于引起水土流失,一般超过25℃以上的陡地不宜发展成耕地;(2)必须有相当深厚的土壤,以满足储藏水分、养分,供作物根系生长发育之需;(3)必须有适宜的温度和水分,以保证农作物生长发育成熟对热量和水量的要求;(4)必须有一定的抗拒自然灾害的能力;(5)必须达到在选择种植最佳农作物后,所获得的劳动产品收益,能够大于劳动投入,取得一定的经济效益。凡具备上述条件的土地绍过人们的劳动可以发展成为耕地。这类土地称为耕地资源。耕地资源包括两种类进:一是已开发利用的土地,即耕地;二是尚未开发利用的土地、即荒地。

  4.基本农田可定义为:从战略高度出发,在一定历史时期内,为满足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发展,社会安定和人口增加对耕地需求,而必须确保的农田。保护耕地最重要的是把基本农田保护好,这是一条不可逾越的红线。保护耕地特别是保护基本农田,是保护、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的重要前提。耕地问题的实质是农业问题特别是粮食问题。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就要高度重视保护和提高粮食生产能力。基本农田是耕地中的精华,是维护国家粮食安全最基本的依靠。我国明确规定“十分珍惜和合理利用每一寸土地,切实保护耕地”是基本国策,要求在有限时间内,建立耕地保护制度,保护基本农田。

  5.耕地面积是指经常进行耕种的土地面积。在中国包括熟地、当年新开荒地、连续撂荒未满3年的土地和休闲地。以种植农作物为主,附带种植零星果树、桑树、茶树和其它林木的土地,多年固定耕种的河滩地,已围垦利用的海涂、湖田等,也都属于耕地的范围。但专业性的桑园、果园、果林苗圃、林地、芦苇地、天然草场等不包括在内。据统计,2006年中国耕地面积为1.218亿公顷。耕地面积的计算方法是:年初耕地面积,加上当年增加的耕地面积、减去当年减少的耕地面积。当年增加的耕地面积是指本年度内因新开荒(本年度已种上农作物的新开垦荒地)、基建占地还耕、河水淤积、平整土地和治山、治水等原因而增加的耕地面积。当年减少的耕地面积是指本年度国家基建占地(指经县以上政府主管部门批准的因兴修水利、修筑公路、铁路、民航机场、修建工矿企业、建筑机关学校用房实际占用的耕地)、乡村集体基建占地(乡村新建或扩建乡村企业、兴修水利工程、修筑公路、以及建筑办公室和生产设施,如晒场、畜棚、猪圈等基本建设而实际占用的耕地)、农民个人建房占地、退耕造林面积、退耕改牧面积,以及因自然灾害废弃而实际减少的耕地面积。

  6.耕地持续利用是指对耕地资源进行合理的开发、使用、治理、保护,并通过一系列的合理利用组织、协调人地关系及人与资源、环境的关系,以满足子孙后代生存发展的需要。在生态上表现为耕地质量无退化,使耕地资源持续地保持较高的生产力;在经济上表现为耕地资源被合理配置和高效利用,即从一定面积的耕地产生出尽可能多的经济效益,同时要能维持耕地的这种高效产出功能;在社会上表现为耕地利用不仅要满足当代人的需要,而且在遵循各代人之间的平等,确保后代人的生存和发展,即土地配置、利用及受益等方面在当代人之间及代际之间保持公平。

  7.耕地总量动态平衡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严格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土地利用计划,采取措施,确保本行政区域内耕地不减少;耕地总量减少的,由国务院责令在规定期限内组织开垦与所减少耕地的数量与质量相当的耕地,并由国务院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农业行政主管部门验收,个别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因土地后备资源匮乏,新增建设用地后,新开垦耕地数量不足以补偿所占用耕地的数量的,必须报经国务院批准减免本行政区域内开垦耕地的数量,进行易地开垦。”

  二、中国耕地面积的变化波动周期规律

  耕地是地球上最普遍的土地利用形式之一,也是受人类活动影响最大的土地类型。自古以来,我国就有“国土庄严”、“庄严国土”之说,这是个国家层面的概念,说的是一个国家的领海、领空、领地是神圣不可侵犯的,当保卫、保护。还有“江山社稷”之说,这与“国家”同义。其中的“社”也可以理解为土,“稷”也可以理解为谷,也就是说,有土地能种谷,才能形成种群、族群,进而结合成统一的国家。历史上出现社会大动荡、民族大灾难的根源不外两条:一是土地集中于豪门,种谷者得不到谷;一是战乱或灾荒造成土地荒芜,所有人都得不到谷。而由乱到治,实现和保持“太平盛世”的一条有效措施就是调整土地政策,抑制兼并,赈灾垦荒,让种谷者休养生息,安居乐业。孙中山把“耕者有其田”作为治国的根本措施之一,这是他对中国政治历史经验的深刻总结。孙中山未能实现的理想,中国共产党人用30年的努力,在20世纪50年代初期使之成为了现实,从而为取得以不到世界10%的耕地养活了占世界22%的人口这一伟大成就奠定了基础。从中也可以看到,正确处理“社”与“稷”的关系就是保民、保境、保安宁、保民族繁衍、保国家昌盛。中国现有耕地121.8万平方公里,按东中西部地区划分,东、西部地区耕地面积较少,各占28.4%

  ,中部地区较多,占43.2%。耕地相对集中在东北平原、华北平原、长江中下游平原、珠江三角洲和四川盆地。东北平原大部分是黑色沃土,生产小麦、玉米、高粱、大豆、亚麻和甜菜等。华北平原大多是褐色土壤,农作物有小麦、玉米、谷子、高粱、棉花、花生等。长江中下游平原生产水稻、柑桔、油菜籽等。四川盆地盛产水稻、油菜、甘蔗、茶叶、柑桔、柚子等。我国耕地资源流失非常严重,新中国成立后迄今为止累计减少的耕地面积大约相当于一个法国,两个英国,三个半日本。仅从1951年到1986年的36年间,全国就累计减少耕地4073万多公顷,扣除开荒造田2513万多公顷,净减少耕地1560万多公顷,平均每年净减少耕地53.8万公顷。全国已有9个省、直辖市人均耕地不足0.066公顷。20世纪80年代后,我国耕地资源流失的速度进一步加快。

  在经济发展最初阶段的资本形成过程中,耕地资源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在相对落后的农业社会,农业经济的发展主要依赖于耕地的开发,耕地的数量变化表现为水平扩展递增的规律,随着工业在国民经济的比重的不断提高,农业的比重逐渐下降,耕地经营向纵深发展。与此同时,必然发生农业用地向非农用地转化,因此这个过程表现出耕地资源递减的规律特点。我国耕地面积在1950~1957年间显著增加,年平均增加1.69%,自1958年开始总体上呈逐年持续减少之势,除1958~1959年间减少幅度较大外,其后耕地面积减少的趋势转弱,幅度变小。同粮食总产年增长率的变化一样,耕地面积年变化率也具有周期波动规律,1950~1990年期间,波动周期大致为12~14年。耕地面积减少的年数为31年,占67.39%,累积年减少率为17.63%;耕地面积增加年数为15年,占32.61%,累积年增加率为14.96%。整个时段内耕地面积年平均减少率为2.66%。我国目前正处于向工业化社会过渡之中,无疑这个规律性特点也会表现出来。特别是近年来,在“开发区热”、“加工区热”、“旅游区热”、“乡镇企业热”和“房地产热”中,一些地方出现了多占少用、占而不用、闲置撂荒的现象,造成了耕地资源的严重浪费;一些地方在调整生产结构中,有盲目占用耕地现象,致使基本农田减少。在耕地上乱建窑、建房、建坟、取土或采矿等非农占地现象,也没有得到有效遏制。

  人口持续增加、耕地减少的趋势,对未来我国的粮食安全和可持续发展形成了潜在的巨大威胁。中国快速的城市化导致耕地持续减少,使粮食生产受到影响,有可能导致粮食短缺。

  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我国农村人口依然占全国人口的70%,然而我国的人均耕地面积远远低于世界平均水平,而且有日趋减少的趋势。耕地保护关系到国家粮食安全,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是国土资源管理第一位、最重要的任务,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耕地保护工作,一直强调实行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国土资源部提出,土地管理上的“最严格”体现为四个方面:一是必须依照法律和规划实行最严格的用途管制制度;二是严格划定基本农田保护区;三是必须严格执行耕地“占一补一”规定;四是严格控制农业结构调整对耕地的破坏,其中的重要方面是切实抓好耕地占补平衡。在地方各级政府和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的积极配合下,我国耕地占补平衡工取得了明显成效:全国31个省(区、市)中,1998年实现省域内耕地占补平衡的有18个,1999年有24个,2000年有29个,2001年和2002年达到所有省份,全国初步建立起一套较为完善的耕地占补平衡的工作制度体系,培养出一支熟悉业务、政策的专业化队伍。因此实现耕地占补平衡在耕地保护中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据国土资源部披露,从1996年到2005年,中国的耕地面积净减少约占耕地总量的6.6%。“十一五”期间中国将坚持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和耕地保护制度,使耕地减少过多的状况得到有效控制。2006年3月6日农业部副部长范小建表示,由于国务院严格加强对耕地的保护,中国自1996年以来耕地面积锐减的趋势在2005年得到扭转。?但耕地资源仍然非常有限。中国目前耕地面积人均0.933公顷,不足世界平均水平的40%。只有1.04亿~1.07亿公顷用于粮食生产,以现有耕地面积保证粮食安全难度相当大。统计显示,截至2006年底,中国耕地面积为1.218亿公顷,比上年度末净减少30.7万公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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