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作为重要的食糖生产国和消费国,糖料种植在农业经济中占有重要地位。随着中国一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建立,我国蔗糖业虽然在短期内尚未受到进口糖大量涌入的影响,但从长远来看,实行“零关税”后,大而不强的中国蔗糖业将面临较大压力。专家建议,要提高我国蔗糖产业的竞争能力,有关部门应尽快通过管理和政策措施对其进行必要的宏观经济调控。
中国将成为增长潜力最大食糖市场
据国际糖业组织预计,至2010年,我国食糖消费量的增长将占全球食糖消费增长量的20%以上,而且我国食糖消费量的增长速度将超过生产量的增长速度,成为亚洲乃至世界增长潜力最大的食糖市场。
虽然我国为世界第五大食糖消费国,但人均消费水平只有8公斤,相比之下,世界平均水平为21.66公斤。随着人们消费习惯的转变和消费水平的提高,特别是农村食糖消费的增加以及规范和控制糖精生产和在食品上的使用等,中国食糖消费量存在的潜力很大。
不少专家原本预计,我国到2008年进口食糖量将超过100万吨,成为食糖进口大国,但事实上去年1月至10月我国进口食糖已达129万吨,提前步入食糖进口大国行列。
业内人士认为,我国依赖进口食糖的趋势将越来越明显,到2008年国内食糖消费量将突破1336万吨。在需求量剧增而产量减少的趋势下,我国很快将成为食糖净进口国。进口激增的状况使中国食糖相关产业面临巨大风险,不可不防。
我国糖业面临自贸区“降税计划”冲击波
根据《中国与东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协议中的商品区分为“常规贸易商品”、“敏感性商品”、“高敏感性商品”三个范畴。中国和每个东盟国家被允许列入“敏感性产品”清单的项目最多只有400个。这些“敏感性产品”将从2012年起逐步削减关税,当年减税20%,到2018年,这些项目的关税将减至0%至5%之间;各国至多可以保留100个项目作为“高敏感性产品”,但到2015年,这些项目的关税最高不能超过目前的50%。
广西大学商学院教授陶秋俊说,食糖是重要的大宗农产品,而我国长期依赖进口来填补国内需求的缺口。现在,东盟国家都把糖和植物油等列入“高敏感性”清单,根据协议中“高敏感性产品”的降税时间表,食糖不在2005年降税的7000余种商品范围之内。然而从长远来看,降低和取消“高敏感性”产品的关税是必然趋势,大量廉价的进口糖有朝一日还是会进入中国市场,对竞争力不强的中国糖业将造成强烈的冲击。
印度尼西亚、菲律宾、越南等都是产糖较多的东盟国家,而泰国未来最有可能对中国食糖市场产生巨大冲击。泰国糖业是亚洲最大食糖出口国,甘蔗种植的规模化和蔗糖产业的现代化程度很高,每年有350万至450万吨蔗糖销往国外。虽然近两年来泰国的食糖产量因连遭干旱冲击、国际糖价偏低以及政府强行规定要限制甘蔗产量的政策等因素呈下降趋势,但泰国食糖产业在国际食糖市场中仍占有相当高的地位,每年向包括中国在内的亚洲等国市场输送百万吨的食糖。
广西社科院经济所吴坚副研究员认为,世界第四大产糖国泰国生产一吨白砂糖不含税成本仅为1530元,比我国产糖大省广西的价格每吨低320元。因此,在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全面启动、取消关税或大幅度降低关税后,泰国食糖将对我国市场形成巨大的进口压力。
提高国际竞争力亟待跨越五道“坎”
目前,中国食糖产业的竞争能力属于全球的中上水平,但与巴西、澳大利亚、泰国、南非和危地马拉五个食糖出口大国相比仍有较大的差距,提高国际竞争力亟待跨越生产条件较差;生产规模较小;技术落后、生产效率不高;蔗糖产品质量不高,品种单一;缺乏有效保护等五道“坎”。
广西大学商学院教授陶秋俊、云南省社科院东南亚研究所研究员朱振明等专家认为,要提高我国蔗糖产业的竞争能力,应尽快通过管理和政策措施进行必要的宏观经济调控。
首先,深化体制改革。鼓励以大型制糖企业为骨干,以资产为纽带组建大型企业集团。允许多种所有制形式的企业共同发展、平等竞争,鼓励和吸引外资以租赁、承包、参股乃至兼并等形式参与糖业生产,促进企业投资主体多元化,增强企业活力和竞争力。引入现代企业制度,减员增效、节能降耗,依靠技术进步和技术创新,提高生产效率。糖厂要在制糖、造纸、制酒精等传统产品基础上,积极开发新产品,大力发展糖基化工业,如开发可降解的塑料建材和薄膜以及糖基表面活化剂等,以提高综合利用率。建议比照棉花加工企业,将糖厂收购糖料的增值税进项抵扣率从现在的10%增至13%。
其次,加强宏观调控。国家应加强对糖料面积、价格体系、配额制度、贸易控制、储存机制等的宏观管理,通过配额生产、控制进口、贷款贴息及补贴等来进行有效干预,控制总量,稳定价格。进一步加强产品质量标准体系建设,建立和完善食糖安全、卫生监测体系。完善食糖国家和地方两级储备制度,建立宏观调控的收储机制,增加工业临时储备规模。
第三,推进产业化经营。企业将糖料生产真正视为自己的“第一车间”,调动农民发展糖料生产的积极性,形成以规范化的股份制企业为龙头、以现代企业管理和高技术含量为特征、规模化高产高糖品种为原料基地的产业化经营模式。建立和完善糖料收购价和食糖销售价的联动机制,制糖企业对签订糖料种植合同的农户,要承诺一个最低收购保护价,并实行蔗糖价格挂钩连动,使糖厂和基地的农户结成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联合体。在此基础上鼓励符合公平交易的工农利益分配办法,如“分糖制”、“糖厂加农户”或“分阶段兑现收购款”等方法。
第四,建立健全国家糖业保护资金和风险资金。按WTO农产品协议的规定,目前我国“黄箱”政策尚有较大扶持空间,可用以增加农业基本建设和技术改造贷款中央财政贴息支出,恢复政策性信贷,扩大支持生产的贴息贷款范围,为生产者低价提供大宗农产品新品种的补贴,以及提供低价化肥、农药、农膜、农用油、农业机械的补贴。加大对农业研究、农作物虫害和疾病控制、质量监测、技术咨询和人员培训的投入力度;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并提供营销和促销服务,提高产业化、市场化水平;扩大国家储备库容,提高调节能力。建立、健全国家保护基金和糖业风险基金,建立以政策性糖业保险为导向、以农民合作保险为主要形式、与商业保险相结合的糖业保险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