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意欠薪26余万元获刑2年半汉川市一工头面临全省最重处罚 农村新报讯 (通讯员谢建晓)近日,汉川市人民法院判处云某犯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判决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40000元,获全省最重刑事处罚。 2011年至2014年,被告人云某在汉川市经济开发区承包多处墙体粉刷工程,拖欠李某、何某等30名工人工资414002元。对其中20人,金额269155元,汉川市人社局下达了限期改正指令书后,云某仍拒不支付工资并逃匿,其行为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被告人当庭自愿认罪。 自刑法修正案(八)实施以来,汉川市人社局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13件15人,其中已抓获和处理3件4人,9件10人正在网上追逃,1件1人公安机关正在查办,办理的拖欠农民工工资刑事案件移送、立案侦查、审查起诉、生效有罪判决数量为全省之最,对欠薪逃匿老板形成了强大的震慑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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