扎实推动农村生态环境质量有效改善 农村新报讯 湖北省环保厅厅长 吕文艳
为实现中央一号文件提出“农村增绿”的目标,我省要全面实施《湖北省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以长江大保护为重点,打赢大气、水体、土壤污染防治三大战役,从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入手,努力改善全省包括农村地区生态环境质量,有效保障环境安全。 深入推进水污染治理,严格落实长江大保护要求。突出抓好“三江”(长江、汉江、清江)、“五湖”(梁子湖、洪湖、东湖、龙感湖、网湖)、“六库”(三峡水库、丹江口水库、漳河水库、黄龙水库、陆水水库、浮桥河水库)的生态保护与污染治理工作。对水质较差、不能满足年度考核要求的流域,实行严肃问责;实行最严格的饮用水源地保护制度,完成乡镇水源地保护区划分工作,重点调查备用水源地常态化管理状况,严厉查处影响饮用水源安全的违法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推进造纸、钢铁、氮肥、印染、制药(抗生素、维生素)、制革等重点行业清洁化改造,配合住建部门整治黑臭水体,对跨界断面水质考核不合格的地方,实施通报、约谈、限批等措施。 加快构建土壤污染防治体系。省政府与各市州签订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目标责任书,实施重金属总量控制;建立土壤环境信息化管理平台,制定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规划;督促市、县编制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指导、推动黄石国家土壤污染防治先行区工作。 加强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着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指导各地选择适宜模式开展农村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治理,大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完成1000个新增建制村环境综合整治任务;配合住建部门采取集中排查、逐个治理、适时验收等方法,开展城乡垃圾乱排乱放整治工作,有效解决城乡垃圾 “上山下乡”问题;指导市(州)人民政府科学划定养殖区、限养区、禁养区,年底前依法关闭或搬迁禁养区内的畜禽养殖场(小区)和养殖专业户;配合农业部门加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实施规模养殖场粪污治理“一场一策”整县推进,推动畜禽养殖粪污的资源化利用。 继续推进生态省建设,构建生态环境安全格局。充分发挥省环委会办公室平台作用,开展 “四级联创”(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乡镇、村),申报一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村镇,新命名50个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镇和500个省级生态文明示范村;充分利用自然保护区遥感监测结果,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积极推动实施生物多样性保护重大工程,开展生物多样性调查、评估和观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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