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农垦改革发展实施意见出台垦区集团化农场企业化 农村新报讯 (记者汪训前、通讯员董友胜、伍力宇)《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农垦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昨日印发。《实施意见》明确提出,以保障全省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为核心,以推进垦区集团化、农场企业化为主线,依靠创新驱动,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快转变发展方式,建设我省现代农业的大基地、大企业、大产业。 根据《实施意见》要求,我省将组建湖北农垦集团有限公司,作为湖北农垦集团核心企业,利用农垦国有土地资源优势筹集资本,重点投资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现代农业服务业、农业生态环保产业、农业“三园三区一体”、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等领域。到2020年,全省80%以上的国有农场完成企业化公司化改造。深化国有农场办社会职能改革,着力解决上一轮改革未涉及、不彻底以及未落实的社会职能问题,到2018年底完成国有农场办社会职能改革任务,将国有农场承担的属于政府职能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纳入市、县政府统一管理。《实施意见》强调,各级党委政府要切实履行推进农垦改革发展的主体责任,研究制定改革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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