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百个家庭农场将各获8万元扶持 农村新报讯 (记者徐思弘、通讯员胡曼)昨悉,根据《农业部、财政部关于做好2017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等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将对我省100个家庭农场给予资金扶持,每个被扶持的家庭农场有8万元资金额度。 通知要求,分配原则上向国家家庭农场生产经营典型监测县和省级家庭农场规范化建设示范县适当倾斜;以“湖北省示范家庭农场”认定数量(全省共607个)为基本依据测算,兼顾国家级重点贫困县。 扶持资金主要用于家庭农场贷款贴息、土地流转、农田基础设施建设、标准化生产、先进技术推广、“三品一标”认定、提升办公场地条件、健全管理制度、信息化建设(农业物联网、软硬件更新、农产品质量全程追溯体系)等方面。扶持资金以财政奖补形式拨付下达,先建后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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