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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卡套现不还男子“耍赖”被抓获

网友投稿  1970-01-01  互联网

信用卡套现不还男子“耍赖”被抓获    农村新报讯 案件回放:
    现年54岁的林某家住十堰市张湾区,2016年年初,林某打算自己投资开店,在某银行办了一张额度为20万的信用卡。去年6月份,林某套取信用卡17万元,并去银行办理了分期,按规定每个月还5000元,共3年还清。林某生意失败后,将手上余钱拿去炒起了“原油”期货,几个月后全部亏空。
    林某无钱还给银行,以为只要躲避银行工作人员,不还欠款也无所谓。银行多次催还无果后,便向公安机关报警。随即,汪某因涉嫌信用卡诈骗,被公安机关列为网上追逃人员。
    8月8日,十堰警方将林某抓获。

    警官说法: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规定: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恶意透支”。
    警方介绍,恶意透支是指数额在1万元以上不满10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在10万元以上不满100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巨大”;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特别巨大”。
    十堰东岳警方提示众多信用卡持有人,一定要量入为出,及时还款,若不考虑自身能力肆意透支,逾期不能还款,将会触犯法律底线,造成严重的后果。(通讯员鲍娓娓唐文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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