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实行环境保护“一票否决” 农村新报讯 (记者夏永辉、通讯员杨戈、孙辉)昨悉,襄阳市本月正式实施《环境保护“一票否决”暂行办法》,以促进全市生态文明建设。 根据《办法》,襄阳下辖的各县市区党委、政府及各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有“总量减排约束性指标未完成”等六种情形之一,负有环境保护职责的相关部门有“未完成市委、市政府对本单位下达的年度环境保护工作目标、年度考核不合格”等六种情形之一,企事业单位有“因环境违法行为被依法处以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5万元以上罚款等行政处罚”七种情形之一,实行环境保护“一票否决”。 每年年底,襄阳市环保委办公室将对各相关单位进行考核,提出否决意见。被“一票否决”的单位,取消当年年度考核评优和评选各类先进的资格,其单位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直接责任人,取消当年年度考核评优和评选各类先进的资格。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管理监督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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