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来抵还欠款的彩票中了奖该归谁?法律机构给出答案 农村新报讯 (通讯员肖方)用一张彩票抵还欠下的2元钱,怎料这张彩票中了双色球三等奖,债务人与债权人因为奖金归属问题闹起纠纷。法律人士介绍,双方以彩票实物了结债务,所以奖金应归债权人所有。 家住武昌南湖的黄先生是一名建筑工人,工友老张和他是恩施老乡,平时都喜欢玩双色球彩票。一天中午,两人在工作途中到街边商店买饮料。结果老张有些饿,就拿了一包4元钱的饼干和3元钱的饮料,一共7元钱。可是,老张搜来搜去只带了5元钱,便让黄先生借给他2元钱,说回去后再还。 晚上,当老张准备还钱时,却发现钱包里只有两张100元的票子,没有零钱,但坚持要还钱。这时,他看到钱包里有两张前一天买的双色球彩票,于是将其中一张彩票递给黄先生,当做还钱,黄先生便也收下了。 第二天,黄先生发现这张两元的彩票中了双色球三等奖3000元钱,但老张随后拿着两块钱说来还钱,要求把昨天的彩票还给他,黄先生则不同意:“你送给我就成我的了,怎么能一中奖就要回去呢?”两个人就此争执不休,纠纷持续了半个月。 最后,两人经过向相关法律权威机构咨询获知:老张向黄先生借了2元钱,就应该还对方2元钱。可是他没有还钱,而是把面值相同的彩票给了黄先生,这说明就是想以彩票这种实物来了结双方债务。在老张把彩票给黄先生时,并没有提出如果彩票中奖,奖金还要归自己。老张把彩票交给黄先生后,彩票就彻底属于黄先生了,因此,奖金应该归黄先生所有。 纠纷得到解决,但黄先生还是念及彩票是老张所送,大家又是工友,最终决定分1500元给老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