郧西800余棵古树名木套上法律“护身符”全省78万株古树名木也盼享此待遇 农村新报讯 (记者陈鹏、张静、通讯员赵辉)8月28日,郧西县安家乡八道河村为一株千年红豆杉挂上保护标牌。自此,该县800余棵古树名木都有了法律意义上的“身份证”。 古树名木是历史文化的见证,也承载着老百姓的浓浓乡愁,堪称活化石、活文物。 然而,现实生活中,误砍、乱砍现象时有发生,令人痛心。 今年3月,该县土门镇三村民将一棵鉴定树龄达170余年的女贞(白蜡树)树枝锯掉,当柴火烧。该县涧池乡一村民烧秸秆时,不小心将一棵鉴定树龄近260年的桂花树烤焦。 郧西县检察院与森林公安机关进行上述案件沟通协调时发现,早在2003年,该县已对全县古树进行普查建档,但未及时向社会发布古树目录,也未设置保护标牌,境内古树名木普遍面临被非法损害的风险。 为加强古树名木保护,今年5月,郧西县检察院向郧西县林业局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其认真开展保护工作。林业部门迅速行动,启动古树名木普查、认定、登记、建档等工作,悬挂了统一制式,载有名称、保护等级、识别编号、养护责任单位、举报联系电话等信息的保护牌,并对部分古树建护栏加以重点保护。 据省绿化委员会办公室专职副主任梅魁介绍,近年来,我省对古树名木的保护力度明显加强。全省2000多株国家一级古树(树龄500年以上)都安装了避雷针和护栏,省政府每年还为每株古树拨款500元进行保护,所有的一二三级古树实现挂牌。但我省有78万株古树名木,其中散生的单株古树名木34000多株。梅魁说,目前国家一级古树的保护经费由省财政负责。按照《湖北省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办法》,二三级古树名木的保护经费应纳入市县两级财政预算,但一直未得到有效落实。他还反映,《森林法》对古树名木受损情形,没有明确规定,目前的惩罚最高只有罚款3万元,力度太弱。他呼吁推动立法进程,加大保护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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