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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额扶贫贷到户要“对症下药”

网友投稿  1970-01-01  互联网

小额扶贫贷到户要“对症下药”    农村新报讯 近日,笔者到大悟县东新乡万岭村调研小额扶贫贷款情况,了解到贫困户及村干部有两个方面的真实想法:一是如果直接放款给贫困户,担心没钱还,贫困户不愿贷。二是村干部担心贫困户无偿还能力,不敢担责。
    针对上述情况,笔者认为,应有针对性采取措施,对症下药,既能调动贫困户申贷积极性,又能有效控制风险。
    其一,对有一定生产能力,脱贫愿望强烈,家庭比较困难的一般贫困户经过有关方面认定后纳入贫困户范围,在界定为贫困户后,农商行在村委会的支持下重新评级授信,根据贫困户授信等级和调查真实用途,针对有偿还能力的对象,给予10万元以内小额扶贫贷款支持。
    其二,对家庭困难较大,没有偿还能力的贫困户,除政府有专门的政策兜底外,农商行可通过转嫁方式给予小额扶贫贷款支持。具体为“户借企用”,由镇村两级行政组织按属地管理原则,通过当地企业或四类经济主体为核心,县级政府建立风险补偿基金,放大基金倍数,建立“政府+企业+银行+贫困户”四方联合机制。四方签订协议,贫困户用贷款入股企业,企业用贷款扩大生产,产生利润按贷款入股收益分红,同时贷款贴息给贫困户。最终受益的是贫困户和企业,一方面能解决企业抵押难和融资难,另一方面,即使贷款出现风险,政府风险补偿金可以缓释。(大悟农商行王平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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