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绿色发展新理念 谱写绿色防控新篇章
中国工程院院士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教授 康振生 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是重要的防灾减灾措施,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农业生产安全发挥了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过去我国病虫害防治手段单一,主要依赖化学农药防治,不仅导致农药残留超标引起的食品安全事件时有发生,造成农业面源污染严重,影响生态环境安全,而且导致病虫害抗药性上升、生物多样性下降、防治效果降低,引起社会广泛关注。
为解决过度依赖化学农药防治问题,2006年以来,我国提出了“公共植保、绿色植保”新理念,开启了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的新征程。2011年,农业部印发《关于推进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的意见》,随后将绿色防控作为推进现代植保体系建设、实施农药和化肥“双减行动”的重要内容。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了绿色发展新理念,2017年,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创新体制机制推进农业绿色发展的意见》,提出要强化病虫害全程绿色防控,有力推动绿色防控技术的应用。2019年,农业农村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等7部(委、局)联合印发《国家质量兴农战略规划(2018-2022年)》,提出实施绿色防控替代化学防治行动,建设绿色防控示范县,推动整县推进绿色防控工作。在新发展理念和一系列政策的推动下,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技术示范和推广面积不断扩大,到2019年底,我国绿色防控应用面积超过8亿亩,绿色防控技术覆盖率超过37%,为促进农业绿色高质量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尽管绿色防控取得了长足发展,但由于受资金保障不足、生产经营规模小、技术要求高、前期投入大等因素的影响,绿色防控主要依靠项目推动、以示范展示为主的状况难以突破,进一步发展遇到瓶颈。新颁布实施的《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充分贯彻绿色发展新理念,落实绿色兴农、质量兴农新要求,坚持绿色防控原则,具有划时代的里程碑意义,病虫害绿色防控将迎来大发展的春天。
一是明确提出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条例》提出农作物病虫害防治实行“预防为主、综合防治”的方针,将我国实行了45年的植保方针上升到法规层面,这是开展绿色防控的重要指导思想,有利于改变我国病虫害防治长期重治轻防的局面,有利于推进标本兼治、降低病虫害发生程度,为开展绿色防控创造有利条件。
二是明确提出坚持绿色防控的原则。《条例》明确提出坚持政府主导、属地负责、分类管理、科技支撑、绿色防控。将绿色防控作为病虫害防治必须坚持的原则之一,这是鲜明的法律导向,有利于推动病虫害绿色防控由点上示范向面上推广、普遍应用转变。
三是明确要求重视生态治理技术。《条例》提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应当在农作物病虫害孳生地、源头区组织开展作物改种、植被改造、环境整治等生态治理工作,调整种植结构,防止农作物病虫害孳生和蔓延,有利于从源头上预防病虫害大面积扩散和暴发。
四是明确强调健康栽培预防措施。《条例》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应当指导农业生产经营者选用抗病、抗虫品种,采用包衣、拌种、消毒等种子处理措施,采取合理轮作、深耕除草、覆盖除草、土壤消毒、清除农作物病残体等健康栽培管理措施,预防农作物病虫害。在开展防治使用农药时,应当遵守农药安全、合理使用制度,严格按照农药标签使用农药。
五是明确提出鼓励绿色防控科技创新。创新是推动绿色防控技术不断转型升级的重要前提。《条例》指明国家鼓励和支持开展农作物病虫害防治科技创新、成果转化和依法推广应用,普及应用信息技术、生物技术,推进农作物病虫害防治的智能化、专业化、绿色化,有利于推动绿色防控技术的可持续发展。
六是明确支持推广绿色防控技术。绿色防控的生命力在于大力推广并推动农业生产经营者使用该技术。《条例》明确提出国家鼓励和支持使用生态治理、健康栽培、生物防治、物理防治等绿色防控技术和先进施药机械以及安全、高效、经济的农药;鼓励和支持科研单位、有关院校、农民专业合作社、企业、行业协会等单位和个人研究、依法推广绿色防控技术。特别是鼓励专业化病虫害防治服务组织使用绿色防控技术,有利于改变目前专业化防治组织普遍采用化学农药防治的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