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新报讯(通讯员陈瑶)“感谢检察机关倾尽全力帮我解决心病,我自愿息诉罢访。”9月7日,在家门口的听证会上,申诉人宋某写下息诉罢访承诺书。
1996年,蕲春某公司法定代表人刘某向宋某借款3万余元。经多次催讨无果,宋某将该公司诉至法院。经审理,由该公司偿还宋某借款本金及利息共5万元。因该公司未履行还款义务,无可执行财产,法定代表人亦无法找到,案件被裁定中止执行。
近年,宋某发现刘某踪迹后,多次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并向检察机关申请执行监督,但因被执行人的公司已注销,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被终结执行。
蕲春县检察院控申部门受理宋某民事申诉案后,认真研判案情。鉴于他已78岁高龄且有伤残,家庭生活比较困难,该院决定采取“上门听证+司法救助”方式,解决这一长达26年的信访积案。听证会上,听证员们一致同意检察机关给予宋某申请司法救助的意见。目前,一笔2.4万元的司法救助款已发放至宋某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