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新报讯(通讯员谭晓雷)近日,从宜昌市公安局获悉,9月初,兴山县公安局成功将毛某、杨某等11人组成的系列抢劫团伙移送审查起诉,为“百日行动”再添战果。
2月,兴山县公安局在侦办某诈骗案时,根据抓获的涉嫌跑分犯罪嫌疑人高某、张某供述,意外获知他们也是“受害人”:2021年9月26日,高某、张某在咸宁市某酒店房间内使用他人银行卡、手机进行转账操作时,被银行卡卡主及其4名同伙手持伸缩棍、辣椒喷雾冲入房间,抢走手机、银行卡共计损失4万余元,因自身从事犯罪活动而不敢见光,未敢报警。
为固定证据,侦查员第一时间将高某、张某带至咸宁,调取两人被抢当日酒店视频监控,成功确定作案人数,并通过大数据平台,比对出嫌疑人毛某。根据分析,侦查员意识到这很有可能是一个新型的涉网络犯罪团伙。专案组循线深挖,发现该犯罪团伙作案地点遍布多地。
3月至6月,抓捕小组在湖北、湖南、山西、江西等地同时收网,将毛某、杨某等11名涉案人员全部抓获。经查,该团伙于2021年7月至2021年11月间,通过采取“黑吃黑”的手段对他人实施抢劫共计作案10起,累计非法所得60余万元。目前,11名犯罪嫌疑人已被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