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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乡村振兴“电”力十足

网友投稿  1970-01-01  互联网

让乡村振兴“电”力十足——访全国人大代表、国网湖北省电力有限公司董事长肖黎春    农村新报讯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中提出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要加强电网等基础设施网络建设。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也提出,推动农村各项事业全面发展,改善供电等基础设施。
    3月14日,全国人大代表,国网湖北省电力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肖黎春表示,加快农村电网发展,是改善农民生产生活,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的重要保障,对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和打赢精准脱贫攻坚战具有重要意义。2013年至2017年,国网湖北省电力有限公司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国家电网公司的大力支持下,累计完成农村电网建设投资514.1亿元,为湖北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电力保障。
    供电服务有保障,乡村发展动力才足。经营主体们纷纷到农村投资,在恩施、宜昌、大别山片区、幕阜山片区等地,许多贫困村因为电网改造升级,办起了加工厂、农家乐,贫困农民的收入明显提高。同时,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村民生活水平提高,种类繁多的家用电器进入农村家庭。这使得农村用电量大幅增长,对供电服务提出了新要求。
    然而,由于发展基础和地理条件等方面的原因,湖北农村电网整体发展水平还存在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等突出问题。肖黎春举例说,“全省25个国家贫困县,电网结构相对薄弱,抵御自然灾害能力不足,季节性供电紧张问题较为突出,电力普遍服务压力较大,亟待提高供电能力和可靠性。”“另外,边远农村电网建设和运行维护投入大、收益低,仅靠现有输配电价水平和售电量,企业贷款还本付息困难。”肖黎春介绍,新一轮电力改革启动以来,社会资本普遍关注电量大、电价高的城区优质电网资产,具有普遍服务性质的偏远农村电网建设运行,主要靠电网企业承担,成本压力很大。
    肖黎春建议,加大农村电网投资力度,服务乡村振兴战略。他表示,首先,要加大对贫困地区农村电网发展支持力度。进一步加大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力度,保障专项资金的足额安排。同时,充分考虑农网投资的公益属性,实行长期低息贷款或政府贴息,对电价承受能力差的偏远地区,给予电网企业税收优惠和运营补贴。
    建立农村电力普遍服务长效机制。电力服务具有普惠性的特点,建议在深化电力体制改革工作中,明确电力普遍服务的资金来源、服务标准和成本补偿机制,为实施电力普遍服务提供必要的制度保障和资金扶持,更好地服务乡村振兴战略,为农民的美好生活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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