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应急管理部获悉,在8月上旬组织开展首轮专项检查的基础上,日前,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再次派出6个工作组赴河南、山东、福建、辽宁、山西等1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进行第二轮危化品储存安全专项检查治理,进一步深化硝酸铵等危化品生产企业和涉及爆炸性危险货物港口堆场等重大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
第二轮共检查企业60余家,发现各类问题隐患260余项,其中重大隐患9项,停产整顿企业2家。对发现的各类问题隐患,6个工作组均向地方政府反馈并提出了整改要求,同时督促各地深入开展专项检查治理。
为深刻汲取黎巴嫩贝鲁特“8.4”爆炸事件教训,国务院安委办和应急管理部迅速行动,立即部署开展全国危化品储存安全专项检查整治,组织6个检查组,赴11个重点省份和4个重点港口开展明查暗访。
根据应急管理部此前消息,各地高度重视,积极行动,8月7日至17日,第一轮专项检查期间,全国共派出3048个检查组、10146人(次),排查相关企业8895家,发现隐患问题22295项,其中重大隐患59项,停产停业整顿企业42家,提请关闭企业4家。
检查发现,硝酸铵安全存在部分企业储存量明显偏大、硝酸铵库房设计标准不高、硝酸铵包装上的危险特性不规范不完整、硝酸铵运输环节不规范与不通畅、硝酸铵储存场所管理标准不一致等主要问题。
资料显示,全国现有硝酸铵生产企业40家,年产能约1000万吨,2019年产量约590万吨,全国实际年需求量约500万吨,且主要用于民爆物品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