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及时有效地控制东亚飞蝗发生为害,保护农业生产安全和生态安全,山东省农业重大病虫害防治与农产品质量安全指挥部决定对东营沿海蝗区、菏泽黄河滩蝗区等适宜大型飞机作业的区域统一组织实施大型飞机防治,特制定飞机治蝗工作计划如下:
一、作业任务
计划飞机防治东亚飞蝗30万亩,其中东营市垦利区沿海蝗区20万亩(区域范围为北纬 37°43'-37°47',东经118°58'-119°13'),菏泽市东明、鄄城、郓城、牡丹区等沿黄重点蝗区10万亩(区域范围为北纬 34°58'- 35°52',东经114°49'-115°45')。
二、作业机组、机场、机型
本次作业机组由按规定公开招标确定的航空服务公司提供;东营作业区使用山东省垦利治蝗专用机场(北纬37°41',东经118°51'),菏泽作业区在作业区附近开辟临时起降点;计划租用运五型飞机或直升飞机。
三、起止时间
计划作业时间6月15日-7月5日。
四、飞行高度
机场到作业现场飞行高度为3000米以下;作业飞行高度50米以下。
五、作业方式、应用药剂
飞行作业前利用GPS测定作业范围,绘制飞行作业图,作业飞机用GPS实施导航;采用超低量喷雾作业方式;应用药剂为1%苦参碱可溶液剂、0.4亿孢子/毫升蝗虫微孢子虫悬浮剂。
六、安全保障
要强化安全生产意识,加强指导协调,提前排查安全隐患,制定相关安全措施和安全作业方案,督促有关各方做好风险防范工作,确保不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一)作业区市县农业农村部门负责作业区划定、公告,作业区避开畜禽、水产、桑蚕养殖等敏感场所,提前发布公告,主动告知放牧、放蜂等生产活动提前转移避让。
(二)飞行作业企业要严格执行相关规范标准,按航空监管等相关部门要求进行报告、申请、备案等工作,切实保障飞行作业安全。
(三)作业区所在地方公安部门协助做好现场秩序维护及安保工作。
(四)作业区所在地方气象部门提供作业区天气预报等气象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