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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了高产药,结果竟减产!谁该担责?

网友投稿  2019-08-28  互联网

马上就到了花生丰收的季节了

原本想着今年能大丰收

可延津的卢师傅

前两天去花生地一看

却气得想掉泪

......

新乡延津卢厂村的卢师傅

家里种有十七亩花生

为了有个好收成

今年卢师傅花高价买来花生高产药

可就是因为打了这些药

现在花生却面临着“减产”

和卢师傅家有同样情况的还有几户村民

粗略统计有近百亩

卢师傅告诉记者

之所以出现这种情况

原因全在之前打的花生高产药上

卢师傅告诉记者

这些高产药都是从当地一家商户处购买

每桶1250元

之前购买的两桶都已经使用完

如今这已经是第三桶了

记者找到了当初卖药给卢师傅的经销商

但她告诉记者自己也很委屈

因为之前她就发现这批农药过期了

还专门去总经销那里调换过

可这调过的农药还是过期的

花费不菲的价格

却购买了过期的农药

这马上该收获的花生

眼看减产已成定局

这几家农户该找谁呢?

记者将情况反映给当地农业部门

特别关注
小编查询发现,《农药管理条例》(旧版)第二十三条指出,超过产品质量保证期限的农药产品,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所属的农药检定机构检验,符合标准的,可以在规定期限内销售;但是,必须注明“过期农药”字样,并附具使用方法和用量。
而新版《农药管理条例》(2017修订,自2017年6月1日实行)明确,超过农药质量保证期的农药,按照劣质农药处理。其中第五十六条规定,农药经营者经营劣质农药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经营,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经营的农药和用于违法经营的工具、设备等,违法经营的农药货值金额不足1万元的,并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发证机关吊销农药经营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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