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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吨菌肥产品不标生产日期?违规!重罚!

零零社区网友  2019-07-30  互联网

有品牌,有标签,还有登记证号的肥料产品,就一定没问题吗?这可不一定。

 

近日,广西来宾市象州县的果农就遇到一件怪事,花钱买回来的有机肥包装上找不到生产日期,这让他们犯了难,不少人担心买到假肥料不敢用,还有人用下去了怕没有肥效。

 


“一般微生物有机肥料包括微生物菌剂,生物有机肥,复合微生物肥料,其发挥作用主要依靠其中包含的微生物活性菌,因为这些活菌是有生命的,自然该类肥料产品也应有保质期和失效期。”某行业人士这样回答。

 

监管部门落实锤:不合格!

 

今年四月中旬,接群众举报,象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位于象州县大乐镇象桐路路边的象州县众邦农资有限公司门面进行检查,现场发现,该店门面右侧靠墙摆放着禾迪生物有机肥料(滴满多®生物有机肥),但在该肥料的内外包装袋均没有找到产品合格证,也没有标注生产日期。

 

这批肥料外包装标称:禾迪肥料,滴满多®生物有机肥。包装上标有:有效活菌数≥2.0亿/g,有机质≥70%,登记证号:微生物肥(2013)准字(1121)号等字样,同时还标有技术指标、执行标准、生产方和厂家地址等信息。

 

记者搜索该产品执行的标准NY884-2012(生物有机肥)以及延伸的NY/T798-2004(复合微生物肥料)标准后发现,其中明确规定,此类肥料应在产品生产合格证或产品包装上标明生产日期和保质期,且保质期应不少于3个月(剂型液体)或6个月(剂型粉剂或颗粒)。此次当场查获的8吨产品均属于不符合标准产品。

 

证据确凿!

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总计7600元

 

立案调查后,该局执法人员依法对当事人进行询问,据了解,当事人于2018年12月28日以电话联系的方式从昆明禾迪肥料有限公司购进上述标称的有机肥12吨,进货价为1550元/吨,销售价为3000元/吨,已对外销售4吨,现库存8吨,总案值36000元,从中获纯利4000元。

 

根据以上查明的事实,该局于2019年6月4日依法向当事人送达《象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象市监听〔2019〕3号)。

 

行政处罚书中提到,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已构成销售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的产品的行为,鉴于当事人积极主动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三条之规定,责令其停止销售,立即追回己售出的肥料,退回厂家作必要的技术处理,并拟作出如下处罚:没收对外销售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的肥料获取违反所得4000元;罚款3600元整,罚没款合计人民币7600元,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未提出陈述、申辩和听证要求。

 

处罚过重?打假专家认为:合理

 

此案公示后,部分经销商认为广西来宾市象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处罚过重。其中部分人提出:这批肥料只是没有标生产日期,应该责令改进即可。

 

为此,全国知名农资打假维权专家甘小明认为,该案判决合理,主要基于以下8点:


①该农资店销售的不是普通的肥料,而是有时间限制的生物有机肥料。


②生物有机肥料(NY884-2012)强制性标准中规定,产品合格证上必须要标明生产日期、产品有效期。


③生物有机肥技术指标要求,产品必须含有效活菌数,并要取得农业部颁发的肥料登记证,才允许生产销售。


④生物肥料中,主要技术指标“有效活菌数",在肥料中存活有时间性,所以要求生物肥料必须要在产品包装上,标明产品的有效日期、生产日期。


⑤作为生产企业生产的生物有机肥,必须严格按照产品标准组织生产,并在产品包装上标明产品有效期、生产日期等,不合格的产品禁止出厂销售。经销商要把好产品进货关,对有时间限制的产品,必须要看生产日期,保质期。


⑥生物有机肥,就类似于我们日常生活中的“啤酒"、“酸牛奶"、“发酵面包”等时效产品,产品包装上如果只标注"有效期",而没有标注“生产日期”,那就成了永远都不过期,对消费者是极大损害。


⑦该批生物有机肥包装标识,也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肥料标识内容和要求》(GB18382-2001)的规定要求,肥料产品“应在产品合格的证、质量证明书或产品外包装上标明肥料产品的生产日期或批号”的规定。


⑧执法部门按违反《标准化法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对构成销售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的产品的行为进行处罚,是合理的。

 

据了解,微生物肥料产品包含的特殊功能菌种所发挥的功效会随产品保存时间的延长按打折,一般有效期标的过长也是对用户不负责任的表现。




http://farm.00-net.com/news/3/2019-07-30/27051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