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北京市种子管理站自4月起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了农作物种子春季市场专项检查行动。检查发现,部分经销门店待售种子的标签存在3方面问题,未按规定标注标签、未按规定标注使用说明、未按规定标注二维码信息内容。
检查发现,标签存在问题的种子的标称生产经营者有45家,主要涉及蔬菜、玉米、花生品种。执法人员依法记录、取证,并责令改正,待核实种子生产经营者后再行处理。
标签存在问题的种子的标称生产经营者为北京金沃土种子有限公司、河北新纪元种业有限公司、河北华穗种业有限公司、河北巡天农业科技有限公司、青县兴运种苗蔬菜种子站等45家。
根据2017年1月1日施行的《农作物种子标签和使用说明管理办法》,种子标签应当标注7项内容:作物种类、种子类别、品种名称;种子生产经营者信息,包括种子生产经营者名称、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编号、注册地地址和联系方式;质量指标、净含量;检测日期和质量保证期;品种适宜种植区域、种植季节;检疫证明编号;信息代码。使用说明包括品种主要性状、主要栽培措施、适应性、风险提示和咨询服务信息。
根据《农作物种子标签二维码编码规则》农作物种子二维码应包括下列信息:品种名称、生产经营者名称或进口商名称、单元识别代码、追溯网址四项信息。 (静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