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李宝)5月25日,工信部发布2018年第26号公告,施行《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评价管理暂行办法》(下称《办法》)和《国家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产品目录》(下称《目录》)。列入《目录》中的一部分工业固体废物可以综合利用为土壤调理剂和肥料,但需要满足相应的综合利用技术条件和要求。相关企业可将评价结果用于申请暂予免征环境保护税等政策。
根据这两个文件,煤矸石、尾矿、粉煤灰和部分其他固体废物中的工业副产石膏、赤泥等可以综合利用为土壤调理剂,其产品需要符合《土壤调理剂 通用要求》《高尔夫球场草坪专用肥和土壤调理剂》 等标准;医药行业废渣可以综合利用为肥料,肥料产品需要符合《生物有机肥》《农用微生物菌剂》《有机肥料》等标准。
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对煤矸石、尾矿、冶炼渣、粉煤灰、炉渣等固体废物排放征收5-25元/吨的环境保护税,但对相应的固体废物开展综合利用的,暂予免征环境保护税。工信部相关部门负责人表示,对开展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的企业,按照自愿原则,公平、公正、公开地开展评价活动。企业可按照有关规定,将评价结果用于申请暂予免征环境保护税等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