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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劣种子打起“游击战” 业内人:要抓好源头治理

零零社区网友  2018-04-24  互联网

      假冒伪劣种子销售“打游击”、套牌套包、混包销售……春耕时节,记者在赣湘吉闽等地调研发现,新种子法颁布一年多后,假冒伪劣种子并未就此销声匿迹,而是花样翻新,以更加隐蔽的方式继续坑农害农。而基层专业技术人员稀缺、种子质量检测设备和技术落后等问题一时难解,也为假劣种子的生存提供了空间。

      多名业内人士建议,在打击种子市场不法行为的同时,进一步加强对种子生产企业、制种基地等源头治理,完善研发、繁育、推广等各个环节监管。

      从“阵地”转向“游击”

      2017年2月,一辆农用车在湖南省新化县的田间游走,沿途播放流行乐曲,高喊喇叭,叫卖外包装显示为湖南农大金农种业有限公司生产的种子。新化县奉家镇部分村民以每斤20元的价格购买了这个种子。村民说,从育秧到8月,该品种既不扬花授粉,又患严重的稻瘟病导致死穗,最后严重歉收。虽然当地政府介入,进行了农业保险和商家赔付,但仍造成了较大损失。

      记者采访发现,随着各地持续强化种子市场监管,假冒伪劣种子已从在店面销售的“阵地战”变为“游击战”——不法经营者直接进村入户或到田间地头销售。由于农村点多面广,对“游击战”的打击也更加困难。“现在卖种子的都是挨家挨户推销,买10袋种子送个电饭锅啥的,有的干脆没正规包装、没标签,都监管不了。”吉林省梨树县种粮大户卢伟说。

      套牌套包的“李鬼”种子也是市场乱象之一。江西顺发米业有限公司总经理余国金说,市场上某个品种销售比较好,一些非法种子公司就会用相似的品种去顶替,“这些种子颗粒差不多,但口感相差甚远”。据了解,“李鬼”种子往往是不法公司通过盗取正规种子亲本,直接复制或稍作改动后生产,虽然产量、质量上稍差,但价格便宜三分之一左右,严重侵犯知识产权。

      魏巍农业集团专注于玉米种子研发,该公司董事局主席魏巍告诉记者,魏巍农业集团在吉林西部销售较好的“远科105”玉米种子的亲本曾在生产基地被盗,“种子价格中一半左右是研发费用,非法公司盗取复制的产品价格更便宜,也冲击了市场,影响了企业的研发积极性”。

      此外,“劣种子不假”现象时有发生,迷惑农民。湖南省供销社多名工作人员表示,有正规厂家将一些品种差一点的种子装入畅销品种的包装袋,披上合法外衣,违法隐蔽性强。

      多因素影响执法监管

      记者调研了解到,面对假冒伪劣种子市场仍存在的乱象,作为直接监管主体的基层种子管理和执法部门尚存在专业技术人员不足,工作经费匮乏,必要的执法装备和检测设备缺失等情况,难以适应种子市场监管新形势和新任务。

      福建省南平市种子管理站站长王辉说,在许多县,种子管理部门就只有一两个监管人员,有的一个人要面对好几万亩耕地,十多个种子市场,“除日常监管外还有很多其他任务,根本忙不过来”。“南平是福建农业大市,也属经济欠发达地区,各级财政较为困难,种子管理工作经费预算不足,管理运行经费缺乏。”王辉说。

      业内人士表示,种子监管任务较重的地区多是农业大县,普遍为经济弱县、财政穷县,财政投入十分有限。有“天下第一粮仓”之称的吉林省榆树市种子监管任务繁重,该市农业执法监察大队队长孙程举说,榆树市每年工作经费需要100万元左右,其中财政拨款30万元,“罚没款约能补上20万元,还有一半的经费缺口,随着市场越来越规范,罚款势必减少,缺口会越来越大”。

      基层种子管理和执法部门普遍靠“肉眼”识别假冒伪劣产品,缺少必要的检测设备。福建省一家种业公司生产的种子曾被农业部抽查,发现24个位点中有5个位点的检测结果和备案不符,被判定为销售假种子。“在这个案子中,种子的外观和原来备案的种子是一样的,但种子可能是改变了父本,造成某些位点和备案的不同,这样的话只有农业部用DNA检测手段才能发现,但基层并不掌握这样的技术手段。”福建省南平市农业行政执法支队队长李学明说。

      此外,一些地区对“套牌套包”种子的执法态度“暧昧”,一些基层干部甚至认为这样的“李鬼”种子虽然侵犯研发企业知识产权,但因为价格便宜、产量和质量差距不大,农民从中“受益”。

      完善“全程监管”任重道远

      江西省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总队长胡仲明等基层干部和业内人士建议,在加强打击各类涉种违法行为的同时,更要完善长效机制,按照标本兼治的原则,调整监管思路,创新管理方式,抓好源头治理。

      一是进一步加大对基层执法管理能力建设的支持力度。多位基层干部建议,种业是国家重要的战略性核心产业,规范种子市场一头连着农民收入,一头连着产业安全。建议加大财政投入,切实保障基层种子管理和执法机构工作经费,加强基层种子监管的信息化建设,尽早实现种子质量的全程可追溯。

      二是建立源头治理责任制度。要按照“谁发证、谁监管”的原则,加强对发证企业的监管,并要求企业向社会公开承诺依法生产、守法经营。要加强制种基地的管理,国家级制种大市、制种大县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向省农业委员会递交责任状,强化对生产基地的监管,切实履行源头治理责任。

      三是实行“一案双查”追责制度,防止执法真空。各地要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对于查处的种子大案、要案,主动发现的或积极配合查处的,不承担主体责任。若存在失职渎职行为,甚至故意掩盖、袒护违纪的,必须有责必问、有错必究,真正发挥责任制的权威性。

      此外,江西天涯种业有限公司董事长张少虎等业内人士认为,当前种子企业“门槛低”也一定程度上导致了市场乱象,建议提高种业准入门槛,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国外种业市场相对规范的一个重要原因是市场以大企业为主。虽然新种子法有利于大型企业的发展,但国家对中小企业的退出没有太多实质性举措。相反,相关政策还越来越宽松。”张少虎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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