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按照国务院关于推进行政许可标准化的有关部署以及《农业部推进行政许可标准化建设工作方案》安排,依据《行政许可标准化指引(2016版)》,农业部修订编制了“农药和肥料登记”、“农药登记试验单位认定”2项(含6个小项)行政许可事项服务指南,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常见错误示例:
1.《申请书》未按规定签字或加盖公章。
2. 申请人资质证明或授权书已过期。
3. 申请书或附件材料不完整,或内容与申请书信息不一一致,或附件试验报告中未提交相关原始记录。
4. 申请多项试验范用的,资料未按试验范用分别装订提交。
5. 组织机构、质量管理体系存在较大缺陷。或者人员及设施、设备与申请试验范围不匹配,或者试验报告和原始数据不符合《农药登记试验质量管理规范》。
常见问题解答:
1. 农药登记试验单位到期未申请延续,是否还能够申请农药登记试验单位认定?
答:农药登记试验单位需要延续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6个月前向农业部重新申请。超过有效期的,也可以向农业部提出申请,但在重新获得资质前,不得从事农药登记试验。
2. 如何获得农药登记试验单位认定申请书?
答:登录农药行政审批服务系统(http://yyyw.agri.gov.cn),在线申请农药登记试验单位后,系统自动生成申请书。网上申报系统未运行前,登录中国农药信息网(http://chinapesticide.gov.cn下载申请书,捉交纸质材料时同时提交电子版。
3. 如何查询我单位已经提交的网上农药登记试验单位认定申请进度?
答:网上申报进度查询请登录农药行政市批服务系统(ttp://yyyw.agri.gov.cn,输入本申请单位用户名和密码,凭提交申请时行政大厅提供的申请受理号直接进行查询。已办结意见可以在进入农药申请页面中点击“历史数据”,进行查询。非网上申报的,请进入农业部网站(http://www.moa.gov.cn)“在线办事”栏目,在“审批状态查询”中输入受理通知书右上角的编号和右下角的查询密码,即可查询您所申报项目的审批状态及结果。
4. 申请的试验范围如何填报?
答:对于农药登记试验单位的试验范围,请参考《农药登记试验单位评审规则》附件6进行填报。其中,环境影响中部分具体试验项目应具备全项能力。
申请材料示范文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