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农业部发布《耕地质量调查监测与评价办法》,全面推进耕地质量调查、监测与评价制度建设。
《办法》提出了耕地质量调查、监测、评价与信息发布等制度。一是耕地质量调查制度。包括耕地质量普查、专项调查与应急调查等3类调查。二是耕地质量监测制度。以农业部耕地质量监测机构和地方耕地质量监测机构为主体,以相关科研教学单位的耕地质量监测站(点)为补充,构建覆盖面广、代表性强、功能完备的国家耕地质量监测网络,对耕地土壤理化性状、养分状况等质量变化情况开展动态监测。三是耕地质量评价制度。包括耕地质量等级评价、耕地质量监测评价、特定区域耕地质量评价、耕地质量特定指标评价、新增耕地质量评价和耕地质量应急调查评价等6类。四是耕地质量信息发布制度。农业部和省级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每5年发布一次全国耕地质量等级信息和省级行政区域耕地质量等级信息,定期发布年度耕地质量监测报告。
据了解,下一步,农业部将加快建设国家耕地质量监测网络,构建耕地质量数据库,开展全国耕地质量调查监测和评价工作。同时,深入推进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行动,为促进耕地资源永续利用、实现新形势下国家粮食安全和藏粮于地战略打下坚实基础。
(辛华)